你好,多数情形下,退役军人创业优惠(以主流税收优惠为例)以营业执照登记当月起算,按36个月计算,而非自然年的12月至11月 。 你执照日期2021年12月30日,优惠期应为2021年12月至2024年11月(刚好36个月

请问老师,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我们公司开的发票是现在服务*技术服务费,我们享受这个政策吗?
老师,我想问下,我公司去年12月份起了一个照,是旅游业,3月初又起了一个照,是农业技术行业,有的员工是去年12月份入职的,但是前天才和所有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写的入职时间是去年12月份,但是现在有个问题,我在人易宝做用工登记时是写2021.12.15日还是写起新执照以后的日期?用工登记时如果入职日期我写2021.12.15,那是不是还牵涉到去年12月,今年1月,2月的个税没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中: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以上政策如果2022年招聘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假设甲公司2022年5月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应税收优惠。这三年的相应指标是否仍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等规定的认定条件,才可依规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请问1、若是三年有效期后不去复审,那2022-2024年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吗 2、如果复审了,不符合,意思是说22-24已经按高企享受的要退回?退回的滞纳金罚款吗?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请问老师,这个应纳税所得额是等于营业收入×核定征收率吗?譬如营业收入400万×6%核定征收率=24万?24万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吗?
2026年然人代开劳务发票增值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吗
社保基数年度工资申报是这样的:会计都是按照当月发当月记入成本的,没有提前计提,工资都是次月发放,那么25.1-12月工资实际上是24.12-25.11月的,成本全部计入25年度的,与个税一致,社保基数申报也是按照这个为依据的、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老师,从4月1号起增值税要从13%降到9%,有从哪里听到消息吗?
老师你好,红字发票需要做账不
社保基数是按照员工上一年实际取得工资还是应该取得工资核算?工资都是滞后一个月发呀,比如睡25.1月员工取得的就是24.12月工资呀,那么基数月均工资都是按照24.12月-25.11月合计后的月均,因为实际取得就是这个,历年来都是这么做的,也能跟个税申报系统里数据统一的
个体户年末怎么结转,怎么做分录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向银行的借款需要申报印花税吗?
研发支出怎么填在利润表
基数申报的工资总额都是按照上一年度的个税申报属期内计算的:例如25.1-12月总额➗12为月均,这里实际工资是24.12-25.11月的,也是12个月工资,因为工资都是滞后一个月发放的,会计成本也都是当月发放当月记入成本,没有提前计提,这样可不可以,包括可能年终奖金都是跨年发的,在那一年发就记入哪一年的成本里的,总之,基数申报时没有遗漏任何一笔,因为跨部门又是小公司,会计无法完全按照时间自己核算
24年的年终奖金在25年发放的会计账务上也是计入25年的成本里的那么员工25年工资总额以及月经工资应该包含24年的年终奖吗用来计算26年的社保基数依据的25年申报基数时也没有包含这比年终奖,因为会计根本不知道这笔年终奖金呀25年中才发放的,以您的说法不做在26年的基数申报中,那这笔收入就不用记入基数收入了吗?这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