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的呢,之前员工是没有发工资的吗?
老师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下,就是2020年12.1号注册了一个新公司,员工是12.7号入职在旧公司,旧公司没有签署劳动合同,(12.7~12.25号的工资)也就是12月份的工资是在旧公司发放申报的个税, 转入新公司发工资申报个税入职时间应写什么日期呢? 是写12.26号还是12.7号呢 但是员工社保人事劳动关系是按12.7号直接签入新公司的
老师,我想问下,我公司去年12月份起了一个照,是旅游业,3月初又起了一个照,是农业技术行业,有的员工是去年12月份入职的,但是前天才和所有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写的入职时间是去年12月份,但是现在有个问题,我在人易宝做用工登记时是写2021.12.15日还是写起新执照以后的日期?用工登记时如果入职日期我写2021.12.15,那是不是还牵涉到去年12月,今年1月,2月的个税没报?
老师能帮我解答一下关于个税的问题吗,我们公司是每个月5日发上个月的工资,每月15日之前申报税。我们公司有一个员工今年1月份入职的。1月11日给她上的社保。我们正常1月5月发去年12月的工资,那我1月申报的是去年12月的个税。但没有她的工资,就没有给他做申报。等2月5日 发1月的工资了。2月份她有工资收入了。个税申报的税款所属期是2月的了。现在个税系统里查不到他1月份税款所属期的记录。也就没有她1月份社保的申报记录,这怎么办,她现在要我们公司来补。在社保系统里是能查到她1月份我们公司是上社保的记录的。他说1月份没有收入做0收入的申报。就能看到有社保的申报了。我觉得我们没有错,也不应该补呀。我们要怎么办这个事情呢?
老师您好,我问一下,就是我们公司有一些小时工,然后有的月份发工资,有的月份不发,给他们报个税是按照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来报的,没有工资的月份就将人员状态改为非正常状态,输入离职日期,有工资的月份再调回来,这样是不是个税系统就不能统计她的累计收入了,但是减除费用还是每个月在累计,这样他就不用交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会不会有问题,如果这个小时候离职了,后面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是要我们去补么还是?还是说我的设置有问题所以系统才没有累计他的收入呢?盼回复
老师,我新到一家公司,今天去医院做的入职体检,公司的人事跟我说,体检费用在150以内可以报销,医院这边给了一张财政收据,但是开具日期是今天的日期。但是有个问题,公司有两个月的试用期,说是要转正以后才可以报销。但是转正之后,就是明年了。那这个财政收据是今年12月份的,到时候跨年了,请问明年到公司报账的话,这个体检费是计入到明年的费用吗?明年5月30日之前做2022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像这种今年的发票,做账做到明年的话,需要调增吗?体检费实际是170元,两个月转正之后可以报销150元。
老师,卖汽车的难道每个月只有车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吗?还有啥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费用发票可以吗?
这个是做账借方银行存款,贷方是什么啊
请问增值税申报错误了,隔了好几个月怎么办?等税务检查到吗?
报销端午节买粽子 636 元,取得专票税额是 36 元,怎么做账?
老师,请问一个员工在老板的2家公司发工资,一家公司交社保一家没有,现在员工离职了,把赔偿金放在没有交社保的公司名下给员工发放,这样没有问题吧?而且发放的赔偿金不是属于上半年的平均工资的N+1,比平均工资高,有没有问题呢
T+系统做账,上月期末应付账款为0,这个月采购生成了付款单,我按照银行回执单,在付款单里选单分摊保存审核单据自动生凭证,为什么期末余额跑到借方去了,不是应该为0吗?逻辑不知道在哪
老师,就是我们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给客户开发票,是1%的普票,客户要专票,我们是10.1号才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13%的专票,能这个月开了,下个月,再开专票吗?客户急着这个月赶紧上牌,咋办呢?如果这样子操作,会不会我们的税会变高?
老师,请问公司跟其他不属于公司的业务人员做业务,进销其实是一样的进100元消100元,有货物的进出,请问这属于走账吗?
进项票9%税率的原木票通过委托加工1%普票的加工票,把这两个进账金额能转换成13%的木皮进项票吗
老师请问下,我们公司目前是私企刚成立没多久,前期展馆工程设计费以及设备款支付一部分了也已经收到发票了,部分款项没有全部付清,现在国企要跟我们合资成立一个新公司,国企占20% 我们占80%。 这些已支付的款项怎么转移到合资公司作为投资款呢
发工资了,只是现在补签劳动合同,都是和新执照名字签的劳动合同
那就全部按新公司的来,也可以补一份之前公司的合同
可是员工已经都补签完合同了,入职日期写的是去年12月份,公司盖章处盖的是新营业执照的公章,3月8日成立的,是不是入职日期不能写2021.12呢?
因为从公司主体看,两家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所以签订合同时间是不准确的。是会有个税的税务风险
两个执照法人是同一人,这个情况怎么办呢?
我用工登记的任职受雇日期写3月8日可以吗?和劳动合同上的入职日期不一致,这样行吗?
之前的公司有正常申报个税的话,可以补一个情况说明,两个公司盖上公章作为证明
个税能补几个月的呢?如果4月初报个税,正常只能报2月的,那1月份的和2021年12月份个税怎么办呢?老师给个建议吧
如果劳动合同上的入职日期写3月8日,员工肯定不干,明明是2021年12月份入职的,可愁死我了,老师
主要你3月份才注册的新公司也补不了之前的呢,之前也不是走的你公司账户。虽然是同一个法人,但是两家公司在法律上并没有关联,也不能债权债务转移
那我在人易宝做用工登记的时候任职受雇日期写3月8日吗?
是的呢,因为新公司是一个新的法律主体
那合同上的入职日期和用工登记时的任职受雇日期不一致,怎么办才最好呢?
这个最好写一份情况说明,附加在合同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