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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给我发一下最新的工会经费返还政策

2026-01-12 22:3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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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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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1-12 22:41

您好,最新政策文件链接(官方 PDF)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总工办发〔2024〕29号) https://anhui.chinatax.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7ceb9a73479d47da9b4234a5be99b1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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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你好; 看你们地方文件哈; 比如 福建那边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实施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百千万行动计划”》(闽工〔2022〕17号)要求,现就面向小微民营企业的工会经费返还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会经费返还对象 通过福建工会经费征收系统收集全省民营小微企业名册和经费缴交情况,经核实为2020年1月1日后新成立工会的民营小微企业。 #工会经费返还额度 对新建会的民营小微企业,其上缴的工会经费,省总工会留成部分连续三年予以返还。 年度内已享受小微企业全额返还政策的民营企业,当年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其他要求 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公告条件(月销售额15万元及以下)的民营小微企业,2022年度上缴地方工会的经费全额予以返还。
2022-04-08
你好;这个22年目前没有出来最新的文件。 21年是有全额返还文件的  
2022-04-06
“三代”的概念: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 (一)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二)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 (三)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降低税收成本的规定,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和依法委托的原则,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协议规定的代征范围、权限及税法规定的征收标准代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行为。 “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第2条规定: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 (二)委托金融机构或邮政部门代征个人、个体及实行核定征收税款的小型企业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1%支付。 (三)税务机关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四)税务机关委托单位和个人代征交通、房地产、屠宰等特殊行业的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五)委托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税务机关按代征税款的0.3%支付;委托有关单位代征代售印花税票按代售金额5%支付。 (六)税务机关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其他零星分散、异地缴纳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三年未到税务局领取?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第6条规定: (四)因税务机关的原因,未领或少领“三代”手续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按照规定支付手续费。因“三代”单位和个人自己的原因,三年不到税务机关领取“三代”手续费税款的,税务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 接下来小编给大家讲一个最常见的“三代”手续费返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返还比例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税务处理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6%,小规模纳税人按3%
2023-03-2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税公告[2020]25号)第三条“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优惠截至2020年12月底到期,缴费人可以享受如下优惠:   1、《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第一条“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在目前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各地方基本都是按照最高50%减征执行,比如《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9〕32号)第一条“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和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统一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注:这个优惠是没有到期日的),我们一般理解,这里是使用增值税起征点金额来判断是否享受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与增值税起征点适用范围无涉,也不能与增值税销售额混为一谈。   也就是说只要你的月销售额未超过增值税起征点金额即可免征,不仅仅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比如《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苏财税[2011]35号)规定增值税起征点为2万元,那么广告业和娱乐业的缴费人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是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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