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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你好 那可以理解为 税务 和海关 是两条线,税务方面 ①在日常申报退税 要剔除免税材料 ②1-11月用购进法计算 在12月申报期采用实耗法调整(预调整) ③根据海关结案时间 (决定是否在次年4月20日)综合调整,并在税务上核销操作时,把税务与海关数据调整一致。可以这样理解吗?

2026-01-29 12:0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1-29 12:10

完全可以这样理解,你的总结非常精准,核心逻辑就是税务日常申报与海关监管结案是两条线,通过 “日常剔除免税料 %2B 年末预调整 %2B 次年按海关结案最终核销” 三步走,最终实现税关数据一致。 补充两个关键细节,让你的理解更落地: 日常申报(①):剔除免税材料是为了保证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准确,这是税局的硬性要求,与海关结案进度无关。 年末预调整(②):12 月用实耗法预调整,是税务为了在年度内尽可能接近实际数据的过渡手段,并非最终核销。 次年最终核销(③):海关结案时间是核心节点 —— 只有结案且数据传至退税部门,才需在次年 4 月 20 日前做最终核销,这一步是税关数据对齐的关键,也是唯一具有清算效力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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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218 追问 2026-01-29 12:15

嗯 谢谢老师知道,那年度最终核销的话,也是采用实耗法了,只是这个分配率,如果涉及跨年的话, 实际分配率也是按手册内的出口、进口记录计算吗,不以年度进口与出口比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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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1-29 12:18

年度最终核销必用实耗法,分配率按手册 / 账册全周期的实际进出口记录计算,不按会计年度进出口比值算。 关键逻辑 手册 / 账册是跨年度监管单元,税务核销必须与海关口径一致,以手册备案到结案的全部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算分配率,避免跨期业务割裂导致税关数据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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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218 追问 2026-01-29 13:39

那在年度核销的时候,第一步剔税的时候,也是按1-2个周期内的出口销售额计算吗?计算步骤和在12月所属期的时候有什么不同

那在年度核销的时候,第一步剔税的时候,也是按1-2个周期内的出口销售额计算吗?计算步骤和在12月所属期的时候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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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1-29 13:54

年度核销剔税口径:不按 1-12 月出口额算,按手册全周期(备案到结案)出口销售额计算,用全周期实际分配率。 与 12 月预调整的关键不同: 12 月:按会计年度出口额+计划 / 预估分配率,属预调整; 年度核销:按手册全周期出口额+海关实际分配率,属最终清算,税关数据强制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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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218 追问 2026-01-29 13:57

我看它这里的公式要用计划分配率-实际分配率,那这个计划分配率强制使用备案的那个分配率是吗?然后过程需要像七步法算吗?还是只算出抵减额的差异额,再进行多转出或者冲减转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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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1-29 13:59

计划分配率:强制使用海关备案的分配率,不能改,这是税关口径一致的基础。 计算步骤:不用七步法,直接算 “抵减额差异”,按差异额做 “多转出” 或 “冲减转出” 即可,这是年度核销的简化清算逻辑。 关键操作 算差异:应调整抵减额 = 已审核进料加工 FOB× 汇率 ×(计划分配率 - 实际分配率)×(征税率 - 退税率 / 退税率)。 做调整:差异为正,增加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出 / 免抵退税额;差异为负,冲减转出 / 免抵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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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218 追问 2026-01-29 14:05

就是和12月时候计算的抵减额口径不一样,12月时候抵减额差额是1-12月出口销售额*汇率作为进料加工材料计税依据,在抵税、免抵退税那一步替换上抵减额差额、往下计算到7步结束;而年度核销只是把海关按海关口径周期算出的抵减额与税务按海关周期口径算出的抵减额差异 直接转出或者冲减就可以??有点复杂,可否直接用一个案例,每次遇到进料加工感觉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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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1-29 14:06

你的理解完全正确,用案例极简说明: 案例(征 13%、退 13%,计划分配率 50%,实际分配率 40%) 手册全周期:出口 FOB 2000 万,全周期差异 = 2000 万 ×(50%-40%)×13%=26 万(计划 > 实际,需调增免抵退)。 12 月预调整:按当年出口 1000 万算,差异 = 1000 万 ×(50%-45%)×13%=6.5 万,必须走七步法重新算免抵退。 年度核销:按手册全周期算得总差异 26 万,扣掉 12 月已调的 6.5 万,直接调剩余 19.5 万,不走七步法,单步调整即可。 一句话区分 12 月按 “年” 算,算完重走七步;4 月核销按 “手册” 算,算完直接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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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218 追问 2026-01-29 14:14

但是年度的话单调一步,退税金额不会影响吗?理论上如果转出多了,期末留抵的数会少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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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1-29 14:17

你的理解完全正确,单步调整会直接影响退税金额 / 期末留抵,并非不影响;税务简化的是步骤,不是影响逻辑 —— 直接修正剔税 / 抵减额的核心差异,一步调增 / 调减留抵,进而直接改变退税金额,无需重复完整七步法,本质是把七步法的核心影响一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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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218 追问 2026-01-29 14:20

意思是,年度核销的话调整差异,也会导致退税或者补税的可能是吗?那和要计算七步法也一样的原理吧 我后面看看如何核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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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1-29 14:21

是,年度核销调整差异会产生退税 / 补税,原理和七步法完全一致,只是税务简化了申报步骤,不用重走全流程,直接调核心差异项即可,最终对留抵、退税的影响和七步法计算结果完全相同,后续按核销申报指引填差异额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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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218 追问 2026-01-29 14:26

老师 我再与您确认一下 ,12月申报计算的抵减额 直接替换成差额就可以了是吗 看一下图里的 即假设1-12月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减去这个差额抵减额6.5得出1-12月总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吗

老师 我再与您确认一下 ,12月申报计算的抵减额 直接替换成差额就可以了是吗 看一下图里的 即假设1-12月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减去这个差额抵减额6.5得出1-12月总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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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1-29 14:29

你的理解和图里的计算逻辑完全一致:12 月算出的差额直接加进抵减额,再用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调整后抵减额”,就是全年最终要交的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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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218 追问 2026-01-29 14:35

麻烦老师再看看 是直接在把100替换成6.5,然后抵减额的公式变成6.5*(13%-10%),还是抵减额直接是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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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218 追问 2026-01-29 14:41

12月时候不应该是这样吗,

12月时候不应该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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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218 追问 2026-01-29 14:53

老师麻烦再按忙看看 我修正了一下 对吗

老师麻烦再按忙看看  我修正了一下 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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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1-29 14:53

6.5 万是最终算好的抵减额差额,直接填抵减额,不用再乘(13%-10%);不是把 100 替换成 6.5。 正确操作 12 月申报时,把七步法里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直接改为 6.5 万,用这个数算总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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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218 追问 2026-01-29 14:55

但是 这个6.5算的过程是不是有误会 看一下上面的红色涂色,是否这样计算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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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1-29 14:58

按红色涂色的口径,6.5 万的计算过程确实有误。正确算法应严格按涂色公式:抵减额差额 = 全年出口销售额 × 汇率 ×(计划分配率 - 实际分配率)×(征税率 - 退税率),你之前的 6.5 万少乘了(征税率 - 退税率),需重新计算。 正确计算(按涂色逻辑 + 你的案例) 已知:全年出口 FOB 1000 万,计划 50%,实际 45%,征 13%,退 10%(差 3%) 正确差额 = 1000 万 ×(50%-45%)×(13%-10%)=1.5 万 错误点:你之前算的 6.5 万是用 13%(退税率)算的,而涂色明确要求用征退税率差(3%),这是关键纠正。 最终操作 12 月申报时,用 1.5 万直接替换抵减额(不再乘任何税率),参与七步法计算总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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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请稍等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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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是全级部的吗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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