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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这个公告解析

2026-02-04 17:0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2-04 17:16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 年第 13 号公告,2026.1.1 施行,是增值税法配套政策,核心明确四方面规则: 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按用途转出时分期转出(不动产 / 无形资产 10 年、其他 5 年),规范各类票据抵扣口径; 满足条件的资产重组资产包转让不征增值税,被合并方未抵扣进项可由合并方继续抵扣; 四类混合业务按主要业务统一计税,不再分拆适用不同税率; 预收款销售服务(含租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首次服务 / 合同约定孰先确定,不再预收款即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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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603 追问 2026-02-04 17:27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则,对比之前有啥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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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603 追问 2026-02-04 17:34

老师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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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2-04 17:35

一、国内旅客运输(最大变化) 旧规:网约车电子普票、地铁/公交等无身份信息客票可抵。 ​新规:取消网约车电子普票、地铁/公交等无身份信息客票抵扣资格;仅保留铁路/航空电子票(按税额)、注明身份的公路/水路客票(÷1.03×3%) 。 二、通行费/机动车(无实质变化) 通行费:电子普票按税额、桥闸按5%计算,口径固化。 ​ 机动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抵,表述更清晰 。 三、无法划分进项税(公式微调) 旧规:当期无法划分进项税×(简易/免税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新规:公式同旧,补充“不含固定资产”,分摊更精准 。 四、完税凭证抵扣(资料要求更严) 旧规:凭完税凭证抵扣需合同、付款证明、境外对账单/发票。 ​新规:缺一项即不得抵扣,合规要求更强 。 五、新增规则(简化征管) 资产重组:符合四条件的资产包(含无形资产、金融商品)不征税,进项无需转出,抵扣链条更完整 。 ​混合税率:按主业务适用税率统一计税,附属服务不拆分,简化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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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603 追问 2026-02-04 17:40

网约车之前可以抵扣进项吗?有具体的文件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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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2-04 17:43

滴滴电子普票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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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603 追问 2026-02-04 17:44

这句话有文件支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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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2-04 18:36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核心政策)第六条: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可抵;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按票面注明税额抵扣(2019-04-01起执行)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征管细则)第一条:明确电子普票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须与抵扣方一致;仅限本单位员工或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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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 年第 13 号公告,2026.1.1 施行,是增值税法配套政策,核心明确四方面规则: 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按用途转出时分期转出(不动产 / 无形资产 10 年、其他 5 年),规范各类票据抵扣口径; 满足条件的资产重组资产包转让不征增值税,被合并方未抵扣进项可由合并方继续抵扣; 四类混合业务按主要业务统一计税,不再分拆适用不同税率; 预收款销售服务(含租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首次服务 / 合同约定孰先确定,不再预收款即缴税。
2026-02-04
调整了劳务修理修配劳务税目,改为在加工修理修配服务税目
2026-02-04
您好,同学,请稍等下
2023-09-14
你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4日  
2022-05-09
没有了,按后边这样处理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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