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等。老师查一下亲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是不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可以延到2023年了
老师,这个通知是什么意思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4日
同学你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因此,对公共场所提供的消毒服务属于其他生活服务,疫情期间可以免征增值税。 麻烦问一问老师,这个政策已经截止了吗
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请问老师这个政策有延期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中: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以上政策如果2022年招聘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老师,我申请数电认定,但是我在电子税务局上面不会操作,总是提示级别不够,还有就是没有核定票种,这个怎么弄
老师,怎么在网上查询会计事务所是不是真实存在的,在哪个网站查会计事务所公司
一次性收了三年的租金,增值税和所得税应该怎么缴纳啊,
公司改名了,重刻章必须拿旧的才能刻新的吗?若不需要是不是得登报之类的。
你好!老师,我进到电子税务系统里,查到取得的发票里,有些费用发票无人来报销,也查不到经办人,要怎么处理呢
一个药品是规格100g*3瓶/盒*360盒/件,但供应商开给我们发票是100gX3X360,这种发票合规吗,购买方可以接受吗
老师晚上好,中级报名网址是哪个呢
老师,你好!给对方单位开具数电发票专票,可以不输入地址和开户行信息吗?谢谢
老师 请问我明天去税务所开通税务登记和税种核定,数电发票,需要带什么资料过去
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进项票开回来的名称是钢结构(厂家说都是这样开的),但是我们给总承包单位的是成品H形实腹钢柱 Q355B、成品热镀锌钢拉条 Q235B、地脚螺栓 M24、地脚螺栓 M27,这些名称和钢结构是一样的东西,在做结算资料的时候,是用的开票的这些名称,我就想请教一下老师,这种能正常抵扣吗?
亲,老师没有查到目前关于疫情还有延期的税收优惠。每个地区可能也略有差别,建议您电话咨询当地税务服务热线12366再确认一下。 记得给小哥哥老师一个好评呦,感谢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