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老师,您看下我图片里面我问的,和对方回答我的。我现在还是有两个问题想再确认一下,1,一年以内待摊性质的费用计入到预付账款里的,什么时候挂账费用科目?需要考虑是否有收到发票的问题吗?如果像她说的,不管发票有没有收到,在当月都要计入当月的费用的。那这种的话,我们财务怎么知道支付的这笔一年内的费用,发票后面有没有收到呢?2,在支付的时候,就按照支付金额分月摊销。那万一后面收到专票呢?岂不是还得调账?因为得价税分离啊
老师,您好。目前《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支持16类不征税收入(如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建筑服务预收款等)开具不征税发票,其他不征税收入只需要开具收据即可。意思比如我现在公司去中石化开了一张加油卡用于公司车辆后期加油,现在一次性充值了5000,还没实际加油,这种情况中石化开票给我只能开“不征税”,我也不能作为管理费用入账税前扣除吗?但是实际我是收到13%的专票,并且作为本月的费用入账,下月做企所税预缴的时候税前扣除的?所以这条不征税收入的规定具体是指什么呢?
这个52.5是4月份发给客户的,总部直发给客户的样品,我们分公司的客户,总部和我们分公司不在一个省,分公司跟总部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以上个月做账的时候我听总部会计的在4月份的账套里做了暂估入库,5月10号左右收到了总部开过来的专票,所以我在这个月初把5.66进项专票税额给抵扣了下,不过报税的时候有个老师让我0申报,说是免费给客户不算收入,还让我把4月份做的暂估删了,5月份账套里只记了借销售费用52.5 贷应付账款-总部52.5,那位老师还说让我7月报税的时候去税务局把认证的5.66可抵扣进项税给转出来。今天总部会计审账的时候跟我说必须把暂估加进去,我就写了下面的会计分录,请问我做的会计分录可以吗?需要改吗?应该写待认证进项税额吗?下月不用把认证后的进项税额转出了吧?老师
这个52.5是4月份发给客户的,总部直发给客户的样品,我们分公司的客户,总部和我们分公司不在一个省,分公司跟总部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以上个月做账的时候我听总部会计的在4月份的账套里做了暂估入库,5月10号左右收到了总部开过来的专票,所以我在这个月初把5.66进项专票税额给抵扣了下,不过报税的时候有个老师让我0申报,说是免费给客户不算收入,还让我把4月份做的暂估删了,5月份账套里只记了借销售费用52.5 贷应付账款-总部52.5,那位老师还说让我7月报税的时候去税务局把认证的5.66可抵扣进项税给转出来。今天总部会计审账的时候跟我说必须把暂估加进去,我就写了下面的会计分录,请问我做的会计分录可以吗?需要改吗?应该写待认证进项税额吗?下月不用把认证后的进项税额转出了吧?老师
这个52.5是4月份发给客户的,总部直发给客户的样品,我们分公司的客户,总部和我们分公司不在一个省,分公司跟总部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以上个月做账的时候我听总部会计的在4月份的账套里做了暂估入库,5月10号左右收到了总部开过来的专票,所以我在这个月初把5.66进项专票税额给抵扣了下,不过报税的时候有个老师让我0申报,说是免费给客户不算收入,还让我把4月份做的暂估删了,5月份账套里只记了借销售费用52.5 贷应付账款-总部52.5,那位老师还说让我7月报税的时候去税务局把认证的5.66可抵扣进项税给转出来。今天总部会计审账的时候跟我说必须把暂估加进去,我就写了下面的会计分录,请问我做的会计分录可以吗?需要改吗?改的话怎么写合适?应该写待认证进项税额吗?下月不用把认证后的进项税额转出了吧?老师
老师,我司劳务公司给甲方学校提供了劳务派遣。对方要求当月开发票,譬如4月发的劳务费30万,他们要今天开出。但是我司没有发票额度了。即时提超过3次税务会上门核查很麻烦。所以放在下个月开可以吗
A105050表格中合计数和四季度已计入成本费用职工薪酬数据有什么关联
老师,我是是材料销售方,甲方买材料,要求包工包料,甲方付给我们款,我们要付给施工方,如何明确合同?如何付给施工方,如果施工方给我们开1%的普票,我们要加多少点才能保住成本,比如材料100一吨,施工20一平方
一般纳税人做账注意什么
老师,公司收到个人代开建筑服务工程费的发票,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出口退税发票状态查询是有记录,显示 已认证/已稽核,未退税,但是出口类勾选已勾选没有发票记录,是正常吗
老师,请公司员工清理废旧物,公司额外付钱,这种要报什么税?
老板垫付的款其他应付款,对公账户转还老板的其他应付款是不是每个月转的金额不能太大,次数也不能太多,一般转的金额是多少比较好,次数几次比较好
比如酒水或其他招待给开了专票,我不抵扣一直挂着有风险吗
成本票已入账52000,付款50000。剩余2000不会再付了。算是供应商给的优惠,这多出2000的成本如何处理做账?
1. 汇算加计扣除(A107012):20万要剔除,不能加计。 2. 高企研发占比:20万可以算,不用剔除。 3. 汇算清缴:不征税收入20万调减,对应费用20万调增。 4. 注意:满足不征税3条件(有文件、专管、单独核算),只调表不调账。
这种情况,还有其他的表需要填写修改么?也就是不征税收入用于研发的话,如果要申报不征税收入,对应的研发支出不能加计扣除,但是可以正常入研发费用账面,也可以计算研发费用占比,只是不能加计扣除是吧?我是怕有其他的遗漏,再就是在收到补助的当年填写不征税收入附表,在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当年是直接在调整表调增还是有一个专门的附表调增?
账面:20万不征税收入对应的研发费用,可以正常计入研发费用,也可以计入高企研发费用总额用于计算占比。 税务:这20万费用不能税前扣除,也不能加计扣除。 2. 汇算填报 收到补助当年:在 A105040 表申报不征税收入(调减20万)。 支出费用当年:仍在 A105040 表填报支出(调增20万),同时在 A107012 表第45行剔除20万,不能加计扣除。 高企表(A107041):研发费用总额包含这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