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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个自己计算工资个税的系统,只核算工资。一年内各个月份发的销售奖等奖金不扣个税按应发发放,财务在下一年1月申报上年个税时,将上年发的销售奖等金额合并一起申报个税,税额在1月的实发工资中扣除。这种操作合规吗,违反什么条款

2026-03-09 15:0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3-09 15:10

不合规。 奖金发放当月就应代扣个税,你们拖到次年 1 月合并申报,属于延迟扣缴、应扣未扣,违反个税预扣预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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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062 追问 2026-03-09 15:12

违反的规定能给个具体的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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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3-09 15:14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月预扣预缴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的税款,次月 15 日内缴入国库并申报。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61 号)第六条:支付工资薪金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税收征收管理法》: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会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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