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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请问,我怎么判断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过程中?有没有相关的文件?

2026-03-30 10:4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3-30 10:55

同学,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收讫销售款项” 是指纳税人在发生应税交易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 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若无合同或未约定付款日,则为应税交易完成的当日,即货物发出、服务完成、无形资产转让完成或不动产转让完成的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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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70 追问 2026-03-30 10:57

老师不好意思,我刚接触税务,好多东西不懂,那我收到了客户的预付款,要怎么判断他是不是发生在应税交易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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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收讫销售款项” 是指纳税人在发生应税交易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 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若无合同或未约定付款日,则为应税交易完成的当日,即货物发出、服务完成、无形资产转让完成或不动产转让完成的当日 。
2026-03-30
你好1;   比如是分期收款  来约定合同; 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收款   做收入  
2023-02-10
你好,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2023-02-12
领用材料计研发费用,税务上符合条件可加计扣除,不调增;完工时,把样机成本从 “研发支出” 转 “库存商品”,销售时正常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保证收入成本匹配,税务按规计税扣除 。
2025-07-08
关于纳税调增 之前领用材料计入研发费用,销售样机时无需对领用材料纳税调增 。因为研发费用符合相关规定进行扣除,销售样机是正常业务,有收入按规定确认收入、计算缴纳相关税费,不用再调整之前研发费用里的材料成本 。 关于成本结转 如果前期已将研发过程中领用材料等全部计入研发费用,销售样机时不结转传统意义上的生产成本。但从会计处理角度,应冲减研发费用 。账务处理如下: 销售样机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冲减研发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金额为之前计入研发费用中与该样机相关部分,实务中可按合理方法分摊确定 ) 贷:研发费用 不过,若研发活动符合资本化条件,部分研发支出已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销售样机时,需将该样机对应的已资本化成本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 。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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