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能合理说清楚就行

刚进公司,A.B公司都是我做财务负责人,A公司与C公司签订技术咨询费合同,但A公司无这方面的技术,就委托B公司做,一共要开具200万普票,由B公司开具200万技术咨询费发票给A公司,再由A公司开具给C 公司200万技术咨询费,请问这种情况有无税务风险??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我们销售了技术咨询的服务,因为是技术咨询,不是商品,所以没有产品,没有进项,但是需要给对方开销售发票,这样操作对于公司有风险吗?
老师以XXXXXX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命名,这是营业范围,<软件开发;商务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市场调研;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广告;电子产品、网络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教育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教育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请问属于什么行业呢,一般纳税人开几的税率
老师,商务小规模公司,主要的业务来源是给客户做技术开发咨询,所以企业所得税年报只有营业收入,没有营业支出,在申报表里面查询政策风险提示服务里,提示只有营业收入数据,没有营业支出数据,有风险,请问怎么办?可以无视这个风险提示吗?
三、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兑现各级各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许可、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转让方或开发方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减免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里的500万是限定企业所得税吗?增值税没有吗?
老师,您是说没有合同也行是吗?一般实务中都是如何把握的
有真实的证据证明确实提供了计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