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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互联网平台企业是不是需要先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信息,在自然人扣缴系统里人员受雇类型才能有平台从业人员的选项呀?

2026-04-1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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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的,是不申报平台本身收入信息的
2025-09-11
根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0号)规定:所称从业人员,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以个人名义提供营利性服务的自然人。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他们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就业。 ‌ ● ‌平台经济从业者‌:泛指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劳务实现就业的人员,其与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可能为劳动关系、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或民事法律关系(如个人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6-01-27
同学,你好
选其他,自己输入交易撮合
2025-09-12
您好,不会,这个正常申报就可以了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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