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这个是全职,有考勤,有劳动合同,是按月发工资,那就工资表就可以,记得按工资薪金申报个税

建筑企业(不是建筑劳务公司)的清包工项目,成本是直接列工资表列成本,还是需要开具劳务票列成本,谢谢!
建筑安装企业把人工成本外包给建筑劳务公司,那劳务公司给开具的发票,商品名称是什么
老师你好,建筑行业劳务人员工资是直接做主营业务成本还是做到工程施工科目,然后再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里去?谢谢!
清包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除了工资成本,还有那些项目或者发票可以做成本的
请问老师,建筑劳务公司,开票劳务费,对应的成本是不是就做农民工工资表就可以了?需不需要开劳务费发票作为成本?
老师您好!快账里面没有长期待摊费用这个科目,那怎么做账?
老师工程上一个项目没有收入,收入按进度都确认完了,今年给付人工了有点成本,年底结转可以吗
请问,去年计提工资是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应付职工薪酬,但是多计提了一部分,这部分在年报的时候已经调增了,今年的账上要如何做账呢
老师,公司注销流程?如果账面有库存,应收,应付,预付这些科目都有金额,怎么办?
项目保温劳务发包,分包单位凡亚(一般纳税人),报价仅含辅材(胶水),未列入清单,只体现在分包需求表里,对方要求开具9%税率的发票,未税价格有优势,现在也没有别的选择,想请问下,只含辅材的安装服务,开 9% 的票可以不?
找郭老师回答问题 十一期间加班 盒饭报销 写什么分录合适
郭老师,我们是小规模有限公司,比如第四季度,10.和11月一个月开6万,最后一个月开18万,这样也算没超30万对吗,还是一个月不能超10万
我们有个员工住宿费专用发票不含税1095.05元,税10.95元,合计1106,但是报销是只付了1100元,这个账怎么做
民营医院取得的医疗机构许可证为XX医院,营业执照执照名称为XX医院有限公司,税务局以许可证少了”有限公司”4字与营业执照不附为由,说医院不能享受医疗服务免税的政策,有这说法吗
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借款,然后支付给股东的借款利息,这部分的利息是否需要借款人向税务局代开发票呢
施工的人员需不需要在单位交养老保险这个条件?谢谢老师
原则是需要的,不过实务中这个要是非全日制用工 这个可以不用, 一、非全日制用工作定义 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2.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3.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4.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5.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6.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档案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 1.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3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五、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 综上述,用工单位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六、具体政策规定http://www.shui5.cn/article/53/128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