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的,记入当期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公司员工出差,给予车辆补助,要求必须提供对应发票,员工开具的加油卡充值发票是否可以计入当期费用,所得税前是否可以扣除
请问,朋友公司是做市政工程的,今年开票几百万,进项发票只有几十万,每月增值税要交几十万,年底所得税又要交好多。我给朋友出的主意是,一方面抓紧问之前没开票的供应商补开票,税点公司可以认,另外,在12月和明年1月报工资个税时补报施工人员全年个税,这样可以增加工资支出。剩余的利润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开票给公司开取得成本票。请教老师这些办法是否可以行,有无税务风险。
我公司有8辆业务车,其中8辆公司户下,两样是员工个人,承诺每月给加油卡800,共计6400元,如果一次性充值¥6400并在一张发票中开具,这样可以直接计入费用吗?会有什么样的涉税风险?
员工外地出差开自己的车去,公司给报销停车费,加油费,员工提供油费发票及停车票,这个公司可以税前扣除不。这个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可以吗
老师我们公司没有车辆,所有开发人员,自有车辆外出,规定,采用实报实销制度,让他们提供公里数,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列名!另外车损以补贴形式在工资体现,这种情况下,汇算清缴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我看大部分都说和员工签订租车协议,老师签订协议的话,不约定租车费!只写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提供油票过路费,实报实销形式!这样可以吗?业务人员每天都外出,用车很频繁!要是开什么租赁费发票太麻烦!再说了,也量化不出来,每月支付多少租赁费合适!业务员嫌太麻烦!也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