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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按照用户数量支付境外IT公司软件维护费,是否算特许权使用费?是否要代扣缴企业所得税?

2020-06-15 18:2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6-15 20:11

对于软件使用费是否按特许权使用费征税,关键是看软件的转让方式。 如果软件是作为专利权或版权转让,或者双方在合同中对于转让计算机软件的使用范围等规定限制性条款的,就应该按特许权使用费征税,适用源泉扣缴管理办法,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10%的税率扣缴。 另外,是否适用源泉扣缴办法,要根据取得收入的性质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企业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等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但软件在实务比较复杂,要有准确结果,需要根据合同进行详细分析。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软件使用费的合同实质属该条款才可以免增值税,否则按照6%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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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可以的。税率一般按照6%的税率来确定。
2022-06-01
你好,同学。 你这是没问题的。 你使用费,一样的要代扣相关增值税和附加税,上面公式依旧适用的。
2020-11-18
您单位在国外(如美国、俄罗斯等)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属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境外所得”。根据《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的规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包括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等。 对于您单位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扣除俄罗斯税收10%后,您单位需要按照中国税法规定,以剩余部分为基础,按照15%的税率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您单位需要按照中国的会计年度(公历年度)进行纳税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区分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并分别计算税额。对于境外所得,您单位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并附上相关的纳税证明和资料。
2024-05-13
同学你好 研发支出就可以享受
2022-10-27
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支付给外部人员技术服务费、技术咨询费、技术转让费以及外部人员参加研发活动支付的其他费用,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可以进行加计扣除。所以这个要咨询当地税务。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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