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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额时加计扣除

2020-08-06 15:5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8-06 15:55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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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230 追问 2020-08-06 15:56

这里的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呢,是要多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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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06 15:58

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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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230 追问 2020-08-06 15:59

加计扣除是交税越少了吗,是一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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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06 16:01

对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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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230 追问 2020-08-06 16:17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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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0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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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2020-08-06
这个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
2021-12-22
你好,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规定 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国税发〔2007〕33号文件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计算缴纳转让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装修费用: A、纳税人提供的装修费用凭证不是有效发票的; B、发票上注明的付款人姓名与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的姓名不一致的; C、发票由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开具,且未附所购商品清单的。 3.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包括: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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