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财税(2016)36号文件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视同销售的情形可否帮我总结下
老师好 麻烦你帮我看下这两道题 都是第三问 同样是视同销售 为什么图一没算视同销售的金额 图二算了
老师,我想问下视同销售什么情形下要确认收入,什么情形下不要确认收入,
总分公司,移送货物,视同销售的价格是否可以按照成本价,比如说我是分公司,现在从外地总公司运一批货物,总公司给我开了进项发票,单价为10块,那我视同销售,我的销售价能不跟进货价一样都是18块
老师您好:请教一下视同销售的几种情况分别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啊 ?我总是分不清楚
老师,研发费100%加计扣除是不是前提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产业吗?
老师你好!本下半年每月计提了应付租金,以往年底12月房东开票,然后支付租金,由于资金周转问题,计划明年2或3月支付,那么,房东需12月先开租金发票后等有钱付租金,还是明年有钱付租金时才让房东开票?如果明年才开票,计提的租金费用明年汇算清缴时能税前扣除吗?
人力资源外包,让对方公司代发工资,应该是我们公司申报个税还是对方呢
老师,公司没有开通公积金账户,工资表不需要做公积金补贴吧,公积金是强制要交的吗
老师,我想问下老板私人卡转我卡,再让我给别人转。能做吗?也不告诉我啥费用。
我问下冲红上年度收入,今年又重新开票收入,影响当年利润吗
一般纳税人,主业国际铁路运输代理服务,承接国外客户国际铁路运输业务,将国内段交给其他代理公司完成。发票中出现如下费用明细:港杂、提单单据、报关费、新港集装箱码头 + 入保税仓库 + 重新装货、仓库仓储费,这些是集装箱是过境的,到了中国再发往越南,这些费用是海运相关的,LOCAL 港杂 THC 铅封等等,是船司收的。以上几个项目是否符合免税业务,若不符合,需要按什么税目纳税
留抵退税适应哪些企业?有哪些文件依据
老师您好。物业公司注销。需要1月份把第四季度报完税在办理吗。还是现在也能办理。
老师,超市发的代金券,可以直接做账借:销售费用 贷:收入吗?
那外购产品和自然灾害呢,里面没说
外购产品跟自然灾害损失么?
外购产品用于本公司福利,或者捐赠,或者发生自然灾害损毁,个人管理不当损失等情况呢
外购产品用于本公司福利,或者捐赠上面条款有的
自然灾害计入营业外支出
个人管理不当是否要赔偿
哪个条款有外购的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老师,那可以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有哪些
非正常损失 集体福利 简易计税项目 免税项目
进项税额转出是什么意思有点模糊,是不是比视同销售好
就是把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来 不允许抵扣 一个是进项相关 一个是销项
视同销售就是可以抵扣进项税对吧,那自然灾害的损失是视同销售吗?还是进项税额转出,我记得好像是可以抵扣的
视同销售就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自然灾害的损失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那自然灾害也是视同销售吗?
不是视同销售啊 是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