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的,取消了认证时间限制
请问专票取消认证期限以后,07年1月1日以前的专票可以认证抵扣码?
请问,专票认证期限已经取消了是吗?
请问现在增值税专票认证期限是不是取消啦?认证后的税款是不是也没有期限啦
老师,请问,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取消认证期限了
老师,请问目前已经取消了专票的认证期限,如果存在专票滞留票的话在税务上会有什么影响吗?
印花税需要计提吗?还是直接写缴纳分录?
老师,这题,为什么卖出去70%,不减去委托加工的消费税的70%呢,留存的,反而是组价的30%
老师,亚马逊平台,税务申报申报销售收入还是回款额?
制造业,消防维保费计入什么科目?
老师,第三季度申报,我单位4月之后工资另一个公司发,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计提是25年1到3月,实际支付的是12-3月,是这样填吗?这样就会导致实际比已计入成本的高,多一个月
老师我现在6.7.8.9月的账都已经做完了,那是不是要一起结账?还是说每个月都要做结账?
老师在哪里查税管员的电话
@董孝彬老师,昨晚您教我的就是这个意思对吧?不发工资也要把社保个人部分和个税扣掉,账面的应付工资只留实发工资部分
老师,当公司发生的实际业务没有发票时,我们自行找些发票去报销(作为替票),这样做合理么
老师好,幼儿园的伙食专用公户,给供应商转账的时候,银行扣的手续费,这个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还是伙食成本支出了?
政策文件号您知道吗?
一、 政策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二、政策解读 1、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说,不受360日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的要求; 2、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即使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也可以按规定认定抵扣进项税额。 具体操作:可以自2020年3月1日后(没有时间限制),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备注: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发票日期。 3、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