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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8 19:4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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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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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9
你好可以的,只是税率变化了而已
2020-09-08
同学你好!5月份就有支出 并取得发票的话 5月份就能做账了 至于以后的报销 以后再做报销分录的
2020-10-08
答案稍后发送过来
2020-08-15
学员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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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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