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保证附有条件是条件无效,保证有效
甲和乙买卖货物,甲开出一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乙后又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丁为乙的保证人,丙又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戊,二十天后甲的开户银行A进行了承兑,情况如下。 1.如果开票时甲盖的是合同专用章,此时票据是否有效?如果无效,乙后面的背书,保证,承兑等行为是否还有效,同时背书附条件,保证附条件,承兑附条件等条件是否有效?票据到期了,持票人持票还能收款吗? 2.如果开票时盖的是预留在银行的财务专用章,后面的背书,保证,承兑盖的章是合同专用章,那么此时背书,保证,承兑等行为是否有效,同时背书附条件,承兑附条件,保证付条件等条件是否有效。 3.如果保证,承兑,背书某个环节不符合规定,如背书有问题,承兑有问题,保证有问题,后面的被背书人还能否找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进行追索?
票据保证附有条件的后果是什么
票据上保证附条件的,条件有效吗?
老师,确认长投的条件是什么?确认长投凭证后附什么原始单据?
您好,汇票出票附条件有什么后果?
【中国农业银行】尊敬的左金鑫,您尾号为4879的账户与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代收签约/修改交易(持牌机构还款),单笔扣款限额为1000000.00元,周期扣款限额为1000000.00元,合约到期日为2035年07月13日。业务编码:2730413119。您可前往我行营业网点或通过掌上银行-代收管理模块查询、修改或解除合约。如有异议请咨询95599。退订回复TDDS#业务编码。
可修复产品和不可修复产品,都用废品损失科目过度,最终结转到生产成本,为什么可修复产品计入产品成本,不可修复产品不计入产品成本,
老师,一般纳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二季度报税,系统自动是从2025年1月1日~6月30日,要改从2025年4月1日一6月30日?收入,成本,费用是填1-2季度累计总数,还是单独填二季度的数?
老师,个人5月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给公司,公司这边代扣代缴个税,但是公司一直还没有支付劳务费给个人,个税申报是收到代开的当月申报,还是支付费用之后再申报个税呢 如果公司分几个月支付,那要怎样申报呢,
老师,我们是小规模,2024年的房费计提的是10000,实际上是15000,因为我们一直没有付款,对方也没有给开票,今年5月才付的款,票也是今年五月才开的,现在账怎么调整呢,
小规模纳税人,未加入工会,没月税务系统上必须缴纳工会经费吗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普票,确认收入确认了增值税,季度末销售额未达到30万,此增值税减免,已确认的增值税做什么会计分录转出呢
不懂这个题。选项C和选,选项D
本来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因为减以前年度亏损,所以企业所得税金额是0,这种情况如何调账
比如说一个行业增值税税负率是2.5,销售收入是100万,他的应增值税就是100万乘2.5上下浮动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