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定期定额话,这个可以不需要做账,这个需要看你们那边 优惠,一般是有季度不超过30万免个人所得税优惠,那就不需要交

你好,我个体户酒店,这个大概开2万多的发票,我需要做账嘛?年底会不会交个人所得税呢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个体户做农副产品的,一个月开票30万左右,请问个人所得税怎么交?不会计算
老师您好,我是一个包工头年底结算工程款大概80万,去当地税务局开发票却只让开每个月最多开10万的发票,还有70万发票怎么办,我也是查了下资料,多开的话好像是会会缴纳比例很高的个人所得税
你好,老师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个人开增值税发票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就在今年我帮公司以个人开了大概500万的增值税发票,以后会影响个人所得税和国家会不会上交个人所得税
你好老师,我是电商的,没进货发票,也没有开出发票,一个月也就一万多销售额,这样 正常入账报税,会不会因为没有成本票,年底汇算要多交个人经营所得税?
有好用的内账表格吗?
一般纳税人能给个体工商户开票吗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请问老师,单位2025,6月1日出租房屋,租金1万元,收取6-12月 7万的房租,房产税从7月开始计算对么?租金基数是6万元对么
请问一下走出口退税报关,是不是申请退税在36个月前申请就可以了?有时间限制吗?是外贸企业
老师,我们公司都是FOB报关出口,但是有的是没有运费和港杂费发票的,因为在实际情况中是供应商直接拉货到码头上船,所以是供应商直接付款了。然后供应商将这一块费用增加在货款里,这种情况对于单证备案是不是影响很大。 如果说实际情况是这样且很难改变的情况下,我们能否修改贸易方式出口呢?这种属于那种贸易方式呢?
我们销售设备附有调试义务,我们把设备发到客户现场,开票60%,一个月内收款60%,现场由我们的员工进行调试,验收后开票40%,再收款40%,这账务怎么处理
请问老师,单位出钱给员工上的补充医疗保险,需要合并工资缴纳个税,另外当员工报销医疗费用时,支付给与员工的医疗费用也要申报个税。请问是哪个政策文件规定的呢。
老师 我公司在2023年账务处理做了固定资产200多万一次性摊销 在年度申报时没有在报表提现出来 现在可以更正申报吗
请问老师,甲单位支付宿舍和大棚消防安全改造,找的乙公司,工程款乙公司开在一张发票上了。第一个问题,这笔工程款专票,需要做进项税转出么?如果要转,怎么转,发票都在一张。
请问老师,我公司制作刹车片的,每月都要核算在产品物料金额,8月份在产品金额:混料存259556.25+在产品166867.3+在线料84932.78+钢背162153.22+纸盒20006.7+附件14271.29+车间库存修理包25000=732787.54元,计算8月份在产品金额目的是什么?
那年底需要交25%个人所得税不呢
不是,一般是有季度不超过30万免个人所得税优惠,那就不需要交 需要交也不是按25%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深圳市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核定征收“经营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人(以下均简称纳税人)。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明确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得采取定期定额、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等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 (一)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1)执行。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其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再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3.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三)定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采取偷税手段隐瞒收入额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进入税务检查程序的,税务机关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依照附件1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对采取其他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依据附件2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额,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四、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按照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退抵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序号 月度经营收入 征收率(%) 1 10万元(含)以下的 0 2 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以下的 0.8 3 30万元以上的 1 注: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按照月度征收率表换算为季度征收率表 附件2: 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 应税所得率(%) 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0娱乐业除外);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 5 90娱乐业 20 查账看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投资者减除费用- 1.基本养老保险费 - 2.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失业保险费 - 4.住房公积金 %2B(-)纳税调整,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