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建议重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2017年7月1日之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法票(含电子普票),只填写付款方的单位名称就可以。付款方的其他信息,如税号、账号、开户行、地址电话等,一律不用填写。

请问收到没有税号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正常用吗?
收到的供电公司开具的电费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可以用吗
收到一张没有税号的捐赠普通电子发票可以入账吗
收到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税号可以吗
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电子章可以正常入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