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根据进项税额*10%/15%多抵扣,发票上开的是现代服务,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吧? 是的,不是,这个是兼营的纳税人就看这个销售额占比,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请问老师,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这个是说的销货发吧? 发票上开的是现代服务,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吧? 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的意思是当月销售额占全年销售额的50%以上?
加计抵减10%政策中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这里的比重超过50%,是怎样计算?是指全年平均数超50%吗
请问怎样确定这个啊? ①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来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 ②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的具体范
老师好,2019年 39号文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财税〔2016〕36号文中的 现代服务中包含商务辅助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包含物业管理。 请问老师,物业公司从2022年1月起适用进项税加计抵减的政策吗?谢谢!
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老师,这个政策是一般纳税人用的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宏达公司2023年3月10日,从股市上购进一批股票50万股,市价10.6元每股,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2元每股,另支付相关的交易费用6.2万元,款项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公司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来核算。(1)做出2023年3月10日的会计处理;(2)2023年6月30日,该股票的市价为10.7元每股;(3)2023年12月31日,股票的市价为10.4元每股;(4)2024年2月5日,公司由于资金紧张,以10.9元的市价出售,款项存入银行。
在北京拥有两套房产,一套用于自己和家人居住,其原值600万元;另一套于2022年5月31日对外出租,每月取得不含增值税租金15000元,在出租期间对租出房屋进行了改扩建,发生支出15万元,房屋原值400万元。已知,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1.2%,房屋的扣除比例20%,不考虑其他因素,2022年小张应缴纳的房产税是()元。帮我算
甲公司1月10日以每股6.50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10000股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另支付交易费用500元,4月15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0.1元,4月25日甲公司收到现金股利,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每股市价7.5元,9月25日,甲公司将该股票出售,取得出售价款86000元。假定甲公司对外提供半年度的财务报告。编制甲公司的会计分录。求详细计算过程,非常感谢!
A公司2021年1月1日购入B公司2020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债券5年期,面值1000万元,票面利率5%,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实际利率4%,A公司支付1076.30万元,另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假定按年计息。2021年12月31日,债券公允价1020万元: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1025万元:2023年1月20日,A公司将债券全部出售,取得1030万元存入银行。编制A公司的会计分录。求详细计算过程,非常感谢!
A公司2019年1月2日购入B公司2018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该债券4年期,票面利率4%,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到期日2022年1月1日。债券面值1000万元,实际支付992.77万元(含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40万元),另支付相关费用20万元。A公司购入后将其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实际利率5%,按年计提利息。要求:编制相关会计分录。谢谢!
按照应付职工工资2%、7%、2.%、0.8%、1.2%、12%分别计提企业应承担的失业保险3460元、医疗保险12110元、养老保险34600元、生育保险1384元、工伤保险2076元、住房公积金20760元。其中,生产跑步机21500元,生产按摩椅17200元,车间管理部门16340元,行政管理部门19350元
企业收到C公司投资投入材料一批100万元,双方协商价90万元,企业用转账支付2000元。编制其会计分录
3月,某化妆品厂(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销售一批高档化妆品,不含税售价为80万元,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3%,货款已收到,货已发出;三个月前收取的包装物租金为1130元,押金为22600元,约定三个月内归还包装物并退还押金,但购货方违约,逾期未归还包装物,化妆品厂没收押金。(1)发出A材料800公斤,委托某企业加工成高档化妆品,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4500元,发出材料时用银行存款支付装卸费500元。(2)委托某企业加工的高档化妆品已加工完成,现全部收回。为此,向对方支付加工费3000元,增值税390元,运回产品时对方代垫装卸费500元。(3)受托加工的高档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委托方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向该企业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收回该批高档化妆品后直接用于销售。试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日用化工厂应纳的消费税,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甲商业银行(简称“甲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各类金融服务。2023年第3季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向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的贷款利息收入9010万元、罚息收入127.2万元;另向企业存款人支付存款利息3392万元。(2)取得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583万元。 (3)向个人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利息收入79.5万元。(4) 转让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收入800万元。 (5)转让公司债券,卖出价为2332万元,该债券的买入价为2215.4万元。甲银行本季度未发生其他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第二季度转让金融商品出现负差106万元。 (6)从小规某纳税人乙公司租入门市房作为营业网点,支付本季度租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万元;购进一批空气加湿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3万元,该批空气加湿器的70%用于营业网点、30%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已知:销售金融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均符合规定并于当期申报抵扣。
我公司出售二手车,给买方开具数电票,二手车市场也开具发票,在税务网上显示我家销售两次,这个应该怎么处理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这个2020年的这个看的是2019.1.1-2019.12.31这个全年销售额占比这个
意思是,兼营的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才享受这个政策。而且这个兼营的销售额,要占去年全年销售额占比??
不是,这个要是不是兼营只要这个做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这个就可以享受,要是兼营话,那这个需要看销售比
老师,没有看懂 我们公司开发票是现代服务,技术服务的发票,符合吗?怎么算占比是否超过50%?09年5月建立的。
有没有开不是现代服务?没有就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