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根据进项税额*10%/15%多抵扣,发票上开的是现代服务,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吧? 是的,不是,这个是兼营的纳税人就看这个销售额占比,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请问老师,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这个是说的销货发吧? 发票上开的是现代服务,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吧? 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的意思是当月销售额占全年销售额的50%以上?
加计抵减10%政策中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这里的比重超过50%,是怎样计算?是指全年平均数超50%吗
请问怎样确定这个啊? ①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来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 ②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的具体范
老师好,2019年 39号文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财税〔2016〕36号文中的 现代服务中包含商务辅助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包含物业管理。 请问老师,物业公司从2022年1月起适用进项税加计抵减的政策吗?谢谢!
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老师,这个政策是一般纳税人用的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老师,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就是运输和仓库租赁,往外出租仓库,一次性收到一年的房租120000万,收入的确认时点是什么时候?是每月确认1万吗?
之前股东借给公司的借款,现在公户有钱了能还给他个人吗?公司转钱给股东个人有风险吗
老师,个人给单位开1000块钱的装卸费的专用发票,那么这个个人都需要交的税是多少?该怎么计算?
应税服务:单独为一个客户服务设计的软件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软件费用? 还是设计费 ? 已收到软件设计款, 研发费可以加计扣除吗? 加计扣除是按月、按季 还是按年?
老师您好,员工自己有交农保那公司还需要给他交社保么
从客户取得与转移商品和服务对价的权利 能不能给标个括号 这些名词啥意思啊
老师您好,实体生产企业100控股新成立的外贸贸易出口企业,会不会被认为是直接关联关系,生产企业不能退税,这种关系造成商贸也不可以退税了
老师 1.1号开始上班的,在8月申报个税,那么减除的生计费是3万还是3万5
老师就是咱们给单位开那个装卸费的发票,自己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那个申请之后开了之后交增值税,城建税,附加费,那个个人所得税,我们自己不能交吗?必须得单位给申报吗?
请问减肥基数是4559,请问社保怎么计算?公司买的工伤失业,医疗,养老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这个2020年的这个看的是2019.1.1-2019.12.31这个全年销售额占比这个
意思是,兼营的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才享受这个政策。而且这个兼营的销售额,要占去年全年销售额占比??
不是,这个要是不是兼营只要这个做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这个就可以享受,要是兼营话,那这个需要看销售比
老师,没有看懂 我们公司开发票是现代服务,技术服务的发票,符合吗?怎么算占比是否超过50%?09年5月建立的。
有没有开不是现代服务?没有就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