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你这是属于消费税直接计入成本的处理。 就是收回后直接出售,会计里面是计成本处理的。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或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存货,受托方代扣代缴部分消费税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借方)。请问:这部分消费税就不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反应,那税金及附加岂不是会少了委托加工物资这部分消费税的金额?
我看书上写: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该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分录是这样写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为什么这样写呢?
我看书上写: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该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分录是这样写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为什么这样写呢?
我看书上写: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该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分录是这样写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为什么贷银行存款呢?我没花钱啊
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请问为啥这样写分录?
就是为什么银行存款写在贷方?我也没花钱啊
你委托加工时,你消费税不是给了钱的吗,加工费不是给了钱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