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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流通环节 什么情况下免税 什么情况下征税 什么情况下加计扣除

2020-10-13 22:2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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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3 22:31

 (八)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注意: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依据:财税〔2011〕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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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13 22:32

只有这个深加工,各种蔬菜罐头 这样,那这个是按13% 你取得免税发票自产自销可以加计扣除,1%抵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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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注意: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依据:财税〔2011〕137号)
2020-10-13
买来直接销售免增值税 但是餐饮不免税 买来自产自销的他就可以计算抵扣
2021-02-08
你好  月收入小于10万二个附加减免   小规模附加还有减半 政策  
2022-02-17
你好, 流转环节,目前是免税的(不适用9%税率的)
2021-01-09
同学你好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6)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7)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8)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的规定执行]。 (9)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 (10)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3)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4)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和劳务: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和劳务。 4.境内纳税人向境外提供的发生在境外的跨境应税行为(适用零税率的除外)。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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