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查账吗,还是核定?这个查账根据你利润表1-9月填写就可以,说是多退少补实务中一般不退,这个建议你账上直接做亏损吧,汇算清缴取得发票,没有发票就纳税调增就可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 或者是客户端经营所得下面申报,收入总额是营业收入%2B营业外收入,成本和费用是营业成本%2B期间费用%2B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等于你账上的利润总额

1月所属期申报几月工资,1月发放12月工资
其他综合收益影响财务报表 但是不影响营业利润对吗
老师好,请问餐饮企业,类似大食常,支付的水,电,燃气,液化气,怎么做会计分录“
老师好 不含税金额是 7042551.09 税金是290741.5217 总金额是733298.603 税金是怎么算的 怎么算出是290741.5217
老师,发放劳务报酬10000元需要交多少个税?
张三由甲公司发工资,代交社保公积金(社保转到甲公司了),但是工资由乙公司(张三的前任公司)承担,乙公司把工资定期汇给甲公司,现甲公司发张三1月工资,应发15000元,应扣社保公积金2500元实发12500元如何做会计分录?急啊
张三由甲公司发工资,代交社保公积金(社保转到甲公司了),但是工资由乙公司(张三的前任公司)承担,乙公司把工资定期汇给甲公司,现甲公司发张三1月工资,应发15000元,应扣社保公积金2500元实发12500元如何做会计分录?
张三由甲公司发工资,代交社保公积金,但是工资由乙公司承担,乙公司把工资定期汇给甲公司,现甲公司发张三1月工资,应发15000元,应扣社保公积金2500元实发12500元如何入账?
老师,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今天申报工资薪金,我们老板让增加几个员工,但是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是从2025年8月26日开始,这个日期可以这么填写吗
老师,1月份发了2个月工资,去年10和11月,不是会超?要交个税了?怎么处理?
看的是1-9月哈,别填写错误了,
没有票怎么做亏损呢
怎么选择查账征收啊,我第一次点进去就是核定征收
你这个进去是核定,不是查账 ,查账才是根据利润总额,你这个核定只能申报1-9月收入总额,也是你开票总额,要是开发票,没有交税就是含税,开发票交增值税,取得是发票上面不含税金额,
我是直接看报表的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那核定征收的税率表可以发一下
上面税率表我发了,你看第2问这个回复,
我是直接看报表的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需要分是不是交税 不交税,是包括免税额的,
不交税包括增值税免税额,
意思就是包括营业外收入吧
是的,是的,是的是的
但是这个按照收入,是怎么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我看你发的附件二公式不对呀,假如收入8万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深圳市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核定征收“经营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人(以下均简称纳税人)。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明确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得采取定期定额、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等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 (一)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1)执行。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其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再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3.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三)定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采取偷税手段隐瞒收入额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进入税务检查程序的,税务机关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依照附件1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对采取其他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依据附件2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额,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四、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按照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退抵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序号月度经营收入征收率(%)110万元(含)以下的02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以下的0.8330万元以上的1 注: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按照月度征收率表换算为季度征收率表 附件2: 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应税所得率(%)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0娱乐业除外);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590娱乐业20
核定各地算法不一样这个,
好吧,我是上海的,核定征收不是按年累计的么,这个上面写的按月
这个是定期定额的,你这个应该是1-9月收入总额才对,之后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之后看我发上面税率表才对应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