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财政部、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和《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等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准确填写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享受政策红利呢?只需抓住填写报表的重点,准确计算出3月份“不含税销售额”以及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后的“应纳税额减征额”,享受政策红利的申报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结合上述两个重点,税务局编写了两个小规模企业的申报示例,以供参考。 案例1 A为某省(不含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企业,提供鉴证咨询服务,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0年1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万元,2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未开具发票收入10.3万元;3月份湖北省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1万元。 案例分析: 某省(不含湖北省)小规模企业,按季度计算缴纳增值税。1、2月份征收率为3%,3月份征收率为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该纳税人各月份不含税收入=10.3÷(1+3%)+10.3÷(1+3%)+10.1÷(1+1%)=30(万元),季度销售额合计30万元。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政策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该纳税人不含税销售收入等于30万元,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填报要点: 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梳理分类是填报的前提,本案例应先按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服务进行分类,将货物销售和提供应税服务行为取得的销售收入以及对应的税款分别计算、填列申报表。本案例中纳税人销售货物实现销售收入为0万元,申报表“货物及劳务”列相关栏次为0。提供的应税服务相关数据应填列至“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对应的相关栏次,其一季度享受的免税额为7000元(10×3%+10×3%+10×1%), 应将销售收入与免税额填写至的“免税销售额”(9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10栏)、 “本期免税额”(17栏)和“小微企业免税额”(18栏)等栏次。 案例2 B为某省(不含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企业,提供鉴证咨询服务的同时销售电脑和图书。该纳税人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0年1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万元,未开具发票收入3.09万元;2月份销售电脑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7.21万元;3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1万元。 案例分析: 某省(不含湖北省)小规模企业,按季度计算缴纳增值税。1、2月份征收率为3%,3月份征收率为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该纳税人通过税控器具开具普通发票不含税收入=(10.3+7.21)÷(1+3%)=17(万元); 未开票不含税收入=3.09÷(1+3%)=3(万元);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收入=10.1÷(1+1%)=10(万元); 季度销售额合计30万元。 按照财税〔2019〕13号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该纳税人不含税销售收入等于30万元,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是,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需要交纳税款。所以,该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收入需要计算缴纳税款,其他收入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填报要点: 1.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梳理分类是填报的前提,本案例应先按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服务进行分类,将货物销售和提供应税服务行为取得的销售收入以及对应的税款分别计算、填列申报表。本案例中纳税人销售货物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税)7万元,对应享受的免税额为2100元,应将销售收入与免税额填写至申报表“货物及劳务”列的“免税销售额”(9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10栏)、 “本期免税额”(17栏)和“小微企业免税额”(18栏)等栏次。提供的应税服务相关数据应填列至“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相关栏次。 2.对取得的应税收入细分为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本案例中提供应税服务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税)23万元,其中10万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缴纳税款,13万元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本案例的征税项目应填列至“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等栏次。免税项目应填列至“免税销售额”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等栏次。 3.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1%征收率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中第二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第三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规定进行申报表的填写。 即:该纳税人3月份销售额=10.1÷(1+1%)=10(万元); 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10×2%=0.2(万元); 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10万元×3%=0.3(万元)。
这道题我认为选bc但标答给的是abc。A选项不是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吗
老师,请问甲方欠乙方服务费 1000 万元,如果甲方按照 3年来还款的话,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怎么计算每个月需要支付的利息啊?
同样是水电费租金,制造业与商贸业的会计科目各是什么
这个方差的答案是怎样算的是0.0006???
老师,个体工商户需要申报季度个人所得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业务,只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每季度20.63,这几个表该怎么申报啊,第一次申报,不知道怎么填。目前我只填了利润表的税金及附加20.63,那资产负债表应该怎么填写,更新数据会自动取数吗?资产负债表其他的我该怎么填啊?还有本期应申报的几个表都怎么申报啊
老师,这3个产品的销量比例,咋算的
银行支付了3500元水电费,采购运费500元.送货运费1800元.购入了6000元蔬菜(1元*6000斤,挑选整理后剩下5950斤),2000元腊肠40包*50元。全部卖出了,菜收入8200元,腊肠收入2980元,不考虑费用计提,税费的情况下,各个分录是怎么的?
老师,这3个产品的销量比例为啥是3.2.1呢,咋算的
去年暂估一笔成本,在今年汇算还末取的发票,汇算时做了调增,交了企业所得税,请问一下之前暂估的那笔会计分录需要怎么做账务处理?
不明白哪里错误了
你好,这个季度你开过专票吗,季度合计总额是否超过30万,如果没有的话直接填写第十行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