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一)预收款没有开具发票 依据财税〔2017〕58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1、预缴地点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及财税[2017]58号相关规定,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外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提供建筑服务,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2、预缴税款计算 (1)一般计税方式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9%)×2% (2)简易计税方式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3%)×3% 3、预缴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执行。 4、预缴报送资料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在预计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1)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2)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3)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预收款开具发票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五条规定,收到预收款开具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在预收款开具发票的情况下,除了按上述预交增值税之外,应该在规定的征期内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向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老师老板开的金盈首饰3万,不做作可行,如果做账,是需要代缴个人所得税吧
董孝彬老师好!请教您。基本户转款到一般户:借:银行存款(一般户)1000 货:银行存款—基本户1000 一般户收到款 借:银行存款—一般户1000 货:银行存款—基本户1000 对吗?我感觉不太对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对方公司把成本票开了,收入没打进公户的我公司都没开票,导致成本大于收入,那这样子的话就亏损呗?还是药做个无票收入?但是做无票收入公司公户又没收到钱该怎么办?
如果说消费税收入的80%乘以0.05得到的是首饰的消费税,那么这个收入是含增值税的吗
老师,我们公司运营的客车要缴保险,需要我先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减免车船税,这个要怎么操作?
老师,你好,咨询个问题,是这样的,新农投公司还有给总包中标公司旌旗工程款没有结算,现在旌旗公司被很多其他公司投诉 ,很有可能被法院执行,现在旌旗分包商投诉到新农投要没有收到旌旗的款,现在新农投想想签个委托支付协议想款直接打给分包,这样可以吗?发票还是旌旗开给新农投,就是付款单位是旌旗的分包公司,这样有没有风险,能不能操作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做收入,计税科目理论上是 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我可以像一般纳税一样,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_销项税额吗。
想咨询下:2021年的亏损,最多可以留到明年使用,对吗?
公司现在有很多进项发票,有税率1,6,13的专票,有买车,原煤,保险,咨询服务的发票,我怎么算出来我能开出去多少原煤的发票?
老师,第三方检测公司的做账分录都给我写一下
借银行 贷预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这样做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