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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与建筑工程设计公司签的合同,但合同条款注明开票和收款都是分公司,这样会有什么税务风险?

2020-10-26 16:3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0-26 16:36

你好!这个是没有关系的!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来负责开票收款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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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26 16:37

你好!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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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266 追问 2020-10-26 16:38

那这些不就影响了合同,发票,资金流不一致了吗?而且全都开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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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26 16:40

你好!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有点类似于你跟甲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的销售部门把货发给你了,销售部门是附在甲公司的,属于甲公司的一个部门,是符合三流一致的原则的。而且分公司有很明确的***公司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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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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