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不能,你们卖给他们才可以

老师你好。我这边是大陆一个小型创业公司,目前在帮一位香港客户做商城小程序卖东西给内地客户。 客户因为在香港,涉及到支付问题客户想让内地用户支付给我们,由我们来帮忙代收,然后再将账转给他们,这里面有几个问题: 1、我们如果做代收,需不需要什么资质,还是只要合同约定我们作为其货款代收方就可以了 2、我们代收后以什么理由给香港公司对公转账是相对合规的 3、这其中会涉及到哪些税? 麻烦
老师,跨境电商企业,因为给香港一家公司在国内代理卖货,进货开始是香港那家公司,现在因为资金紧张由我们公司代垫了货款,现在这批货在海关那是以我们公司的名义进的,如果有个货权转让协议这样可不可以让香港公司打过来钱,货就相当于是他们进的了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月未结转时,会计软件有两个结转,-是结转非限定性净资产,二是结转限定性净资产,夲月全部是限定性收入,可直接结转到限定性净资产,而夲月费用是这个月限定性收入发生的,直接记入了业务活动成夲,管理费用,而且这些成本费用月未结转到了非限定性净资产去了,请问这些成本费用可不可以结转到限定性净资产,怎么结转?请指教
公司总开票额度三百多万,每月的额度到月头只剩下一百多万,所以想要调增额度,申请理由要怎么写
一般审计来公司审计几天结束
老师您好2月份发放的25年度奖金,是不是要在3月份报2月份所属期一次性全年奖金收入,还是更正1月份的申报呢
郭老师,一些小单物流出口,他们统一报关,抬头是物流公司,这个我们拿来可以做免税或者免抵退税吗
请问一下,公司现股东的以前项目入账到现对公账户,款项需退回现股东,业务与本公司无关,属于往来款走账,怎么处理呢
朴老师、拼多多平台买家想要开票一定要结算了之后才能开票吗?
采购人员为公司采购办公电脑,可以用国补吗?可以报销吗?
老师老师,请问: 1、长沙灵活就业社保+长沙灵活就业医保(全部个人承担) 2、娄底单位挂靠社保+医保(全部个人承担) 1换成2有换的必要吗? 如果换,有哪些利? 如果换,有哪些弊?
国企发放工会福利,工会经费不够用怎么办?
做个货权转让,不就相当于卖给他们了吗
是销售的话就可以的
在海关监管库里可以吗
你能销售开出去发票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