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从×月1日起开始出租的,当月要计算房产税; 从×月30(31)日起开始出租的,从次月开始计征房产税。

如题。出租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是自交付出租房产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吗?这个题为什么不是乘以5个月?谢谢老师!
请问老师,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里的第3点,出租房产的由出租方次月纳税,为什么没有出租前不计证城镇土地使用税呢,土地出租前后都是出租方再使用,谢谢打扰了
老师,出租,出借房屋,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是次月吗,这个题目不是5月份发生的吗?我化圈的位置为什么不是乘以5呀
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问题,房产税,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那么比如房产是2021年1月出租,租赁期3年,并且也在1月交付承租人使用了,那么2月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那么计算2021年从租部分房产税,到底包不包含1月的租金收入?或者换句话说1月的房产税到底该从价还是从租?
公司有个房产,6月出租出去了,1-5从价,6-12从租, 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个规定,出租的房产,是在交付出租之次月起缴纳,不矛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