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需要纳税调增, 一、政策依据 (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备查资料清单 由2018年新的政策变化可以看出,企业仅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看。企业留存资料必须符合要求,以下整理了一份资料清单供纳税人参考: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这个不需要,
请问老师: 收不回来的“其他应收款” ,处理成“营业外支出”,汇算清缴需做纳税调增,对吗?
子公司注销了,母公司对其的其他应收款债权无法收回做了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这个营业外支出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增吗
子公司注销了,母公司对其的其他应收款债权无法收回做了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这个营业外支出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增吗
请问老师确认的坏账(收不回的货款)做营业外支出,汇算清缴要调增吗?
您好。老师。子公司注销了,母公司对其的其他应收款债权无法收回做了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这个营业外支出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增吗
老师从9月1日开始,个体户和小规模,都要给员工买社保了吗?
公司名下的车,转卖给个人,公司之前入的固定资产没有折旧,只有原值,现在处置,怎么做分录和缴纳税费
老师你好,利润表的净利润是不是要和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金额是一致的
老师不是股东,法人可以向公司借款吗?
国外的参展费用算广宣费吗
公司买空调,为了用国补,发票台头是安装工的名字(安装工帮忙买的),能不能入账做固定资产,需要什么证明。
付给法院的诉讼费,挂什么往来科目?
老师,单位让员工签那个自动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文件有法律意义吗?
我公司销售化妆品,购买的服装,是店家培训用的白大褂,那么这个入什么费用?销售费用?
老师好,预付的款项,无法到票时,如何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