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需要纳税调增, 一、政策依据 (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备查资料清单 由2018年新的政策变化可以看出,企业仅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看。企业留存资料必须符合要求,以下整理了一份资料清单供纳税人参考: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这个不需要,
请问老师: 收不回来的“其他应收款” ,处理成“营业外支出”,汇算清缴需做纳税调增,对吗?
子公司注销了,母公司对其的其他应收款债权无法收回做了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这个营业外支出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增吗
子公司注销了,母公司对其的其他应收款债权无法收回做了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这个营业外支出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增吗
请问老师确认的坏账(收不回的货款)做营业外支出,汇算清缴要调增吗?
您好。老师。子公司注销了,母公司对其的其他应收款债权无法收回做了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这个营业外支出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增吗
单位买的门,分录怎么写
老师、本月开错的(红字)发票,又开了一张正确的、开错这一张是不是不用登记任何凭证就可以了?
老师您好提前收货款并发货分录怎么写
老师!请问公转私有什么合理的办法吗?
老师,请问红色对还是黑色对
请问老师,做汇算清缴,单位的同事,把个税申报表里按照劳务费申报的都调增了,他说都按照无发票处理,请问正确么?
请问老师,实习生的工资,每月按时发放的按照劳务费申报还是按照工资申报呢?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应该按月计算吗?对这题的答案理解不了,请老师指教
上月开了5万的增值税发票,这个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怎么申报,要不要缴税
物业公司预交供电所电费4万(其中有商业用电和物业用电),代收商业电费0.6万,实际商业用电3万,物业用电0.8万,因抄表周期差,部分电费在下月付,请问老师,这种情况怎么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