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的,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视同权益法核算在初始投资时就一直采用
老师 成本法调权益法剩余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啥不是和当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与剩余享有的比例相乘来比较呢,而是和原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来比较
老师 长投由原来的60%减至40%,剩下40%长投的账面价值2000万,剩下40%长投应想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是4500万*40%=1800万,为啥而不是减资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8000万*40%呢?为啥不取减资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基数*所剩投资比重而取原取得60%时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价值作为基数*所剩投资比重呢
下列关于权益法核算,说法错误的是( )(多选) A 在投资日,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不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B 在投资日,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C 当投资日,被投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具有差异时,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报告的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无须按照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予以调整。 D 当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具有显著差异时,应该按照投资方会计政策对被投资方的净利润予以调整,并计算投资收益。
长投权益法。与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较的是 支付资产的账面价值,还是支付资产的公允价值?
老师 长投的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 剩余部分的长投成本 需要与原投资时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剩余份额比较 这题的分录请问这样对吗
老师好!请教您,押金是其他应收款吗?谢谢!
华住集团旗下全季酒店,新开业,一般纳税人,新建账套都要设置哪些科目,有没有特别懂酒店行业的,所有涉及到的科目,能不能列表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8)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9)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请问,李某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1)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2)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3)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4)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计算:(1)陆某6月份取得股息、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陆某全年兼职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计算陆某5-7月份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老师,企业所得税的返还,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表调整还是直接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和少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面什么不一样的吗?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计算:陆某从M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全年应合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计算问题:(2)M公司1月向陆某支付工资时,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计算下列问题:(1)陆某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老师,我们公司(小规模,每个月的开票金额都不到9万元,所以都是免税的)24年有几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总金额4千多),现在25年6月需要红冲掉改成增值税专用发票。 像这种跨年的可以正常红冲重新开吗? 在账务上怎样处理? 在25年二季度季报时需要注意什么? 在进行25年年报时是正常申报,还是需要追溯,若要追溯怎样处理?
1)在M公司每月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7)1-12月每月兼职收入4000元8)5-7月出租房产,每月租金4500元9)专项附加扣除:小学子女一名、还款期限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计算问题:1)陆某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2)M公司1月向陆某支付工工资时,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陆某从M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全年应合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陆某6月份取得股息、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陆某全年兼职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6)计算陆某5-7月份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李某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补
那成本法转权益法净利润可以调留存收益 负商誉怎么调留存收益呢
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关键就是第二种情况怎么调整留存收益
借:长期股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我搞不懂原来是贷营业外收入的 为啥变成这样的分录呢
因为原投资时至处置当期期初行成的营业外收入,最终是进去到利润,然后结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所以对之前的营业外收入对当期的影响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