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以这么做发生坏账,你想税前扣除话,来源:上海税务 作者:上海税务 一、政策依据 (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备查资料清单 由2018年新的政策变化可以看出,企业仅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看。企业留存资料必须符合要求,以下整理了一份资料清单供纳税人参考: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最后,最为重要的一点是: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和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提供专项报告。 最后这个需要问下你税局口径,各地不一样这个

老师,我们是大米销售批发,25年的成本票没有入账完,26年可以继续用么
老师,下个月的发票能抵上个月的增值税吗,怎么操作呢
老师 我想问下这个24年开了250万的票 开进来的票有255万 还没加工资 这个亏损了 还要算税负率吗
A公司运输车辆租赁给B公司使用,由B公司自行购买保险等。那交强险啥的由B公司代买了,牵引车的车船税还需要A公司缴纳吗
请问老师,现在销售混凝土是按照13%开票,如果业务发生在25年,票没开,还能按照3%开票吗,有相应的文件吗
滴滴普票,进项可以认证吗?
老师,我们是甲方,有一个钢结构工程,对方包工包料,就是钢结构采购加安装工程,这个按照最新的政策,开票税率是多少
月初开的票,一般是按时间记账,还是放月底凭证最后做账呢
企业购买一处地下停车场的10年的经营权,是算作无形资产还是不动产租赁,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种
老师 去年的一张发票 借在建工程274336.28 应交税金进项税35663.72 贷应付账款310000 今年又开了红字发票,怎么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