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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公司跟个人协商,由对方送饭菜到公司,每半个月支付一次,并写个收据写明收到伙食费多少钱以及个人的身份证号。半个月付一次差不多300-400之间,没有超过500元。然后月底再付一次300-400之间,由员工垫付。员工报销时,可以在报销单一次性报销两笔费用的合计数吗?收据上的日期不是同一天。并且像这样子的做法是否合规?

2020-12-30 11:5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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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0 11:55

您好。 可以两笔汇合在一起,写一张报销单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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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266 追问 2020-12-30 11:59

好的,那这样子的话合计数差不多800元,会计可以直接做账,不用对方开发票给我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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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2-30 12:00

您好,最好是对方开发票过来(对方去国税局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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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266 追问 2020-12-30 12:01

是个人,没有个人经营呢,这样写个收据不可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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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2-30 12:02

写收据可以,最正规的是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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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两笔汇合在一起,写一张报销单的, 谢谢!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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