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
老师请问公司新成立是认缴200万元,认缴期限是2025年前出资完成,请问现在公司到银行贷款,这些贷款利息支出费用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你好,老师,请问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实收资本为0,向银行借款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么?都说的在认缴期限内未缴足部分对应的不能扣,对这个内的到底怎么理解呢?比如认缴期限在2050年,这个2021年还是没有实缴,可以扣除么?
老师,请问公司实收资本580万元,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支付银行的利息可以全部税前扣除吗,还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时580万元的80%(464万元)的利息要调增?
老师,建筑公司,一般纳税,20年8月成立,认缴注册资本1亿,实缴资本10万,在今年22年2月底跟建设银行申请了网上贷款45万,当天申请就批下来到账了,这个需要借款合同吗?每个月底还利息一千多,这个还贷款利息只有银行扣款回单,需要发票吗?这些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吗?
(1)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5500×5‰=27.5(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27.5万元,所以准予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27.5万元。(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5500×15%=825(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800+300=1100(万元)>825万元,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825万元。(3)支付给银行的60万元利息可以税前扣除。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60÷1000×100%=6%。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1000÷400=2.5>2,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400×2×6%=48(万元)。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60+48=108(万元)。(4)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分期折旧在税前扣除;当月购进次月开始计提折旧,所以2015年不需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所以不能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利润总额要调增3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70+30)×12%=24(万元),实际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65万元>24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录完起初,后面录凭证了,再没有结账的情况下可以再录起初吗?或者反结账录起初可以吗
老师内账分红可以直接做借未分配利润贷银行存款吗
老师,录完起初后面做凭证了,还可以加起初吗
老师,内账中途接账,只有银行余额和预收账款,而且不等,也是把差额计入未分配利润吗
销售农机机械产品免税,但是开专票免税吗
老师,中途5月接账只有银行存款余额1000和应收账款余额500,建账的时候是把数据录入5月起初还是年初啊
老师,出口退税进项发票税额是3000,出口退税免退税申报申报系统里出来的退税是2999.98提交退税后,收到退税款2999.98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做平
老师,只有银行余额1000和预收账款6000余额,还有出纳备用金600,还有应收账款500余额起初建账是借银行存款1000借其他应收款出纳600借应收账款500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900老师,我的意思就是是不是起初就这样录入
在公司上班,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但员工已离职2个月了,税务电话要求补个人所得税,请问一下,税务局是找公司还是个人?
老师,只有银行余额1000和预收账款6000余额,还有出纳备用金600,还有应收账款500余额起初建账是做借银行存款1000借其他应收款出纳600借应收账款500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900贷预收账款6000对不对
那就是说在2025年前的贷款利息支出是可以据实扣除吗?在2025年以后的贷款利息支出就不可以据实扣除,老师是这样理解吗
200万是2025年一次性到位吗
是的,老师
那就是说在2025年前的贷款利息支出是可以据实扣除吗?在2025年以后的贷款利息支出就不可以据实扣除,老师是这样理解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