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属于现代服务,谢谢

老师,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是属于生活服务业吗?可以享受15个点加计扣除吗?
老师请问物业管理公司 和劳务派遣公司 属于生活服务业吗?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抵减15%吗?
请问老师,我是快递公司,我开票开的是“物流辅助服务-派送费”,属于生活服务吗,可以加计抵减15%吗,谢谢老师
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新增值税法中免税项目中第二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哪些
股东种牙能走福利费报销吗
原值248453.1折旧236030.4残值12422.66这个车卖了,卖的金额可以低于残值或者和残值差不多吗
结转完工成本,借 库存商品 贷 生产成本-人工,贷 直接费用,贷 直接人工,已经完成了整个,生产销售且结主营成本了。,,这个时候发现结转出去的人工需要减少,问该怎么处理。
发放季度奖金可以到年底了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个税吗
老师,一个公司已经注销了,之前多打一笔钱给这个公司,后面另外一个公司替他还,账可以直接把之前那笔调这个公司吗?
老师,签的合同的名称和我们付款及发票上的名称不是完全一致的,这个有影响吗?比如,对方是经营部,用经营部的名称跟我们公司签了采购合同,他又成立了一家公司,让我们把货款转到那家公司,发票也是那家公司开给我们的。
老师,今年支付的房租费的发票,如果12月底对方还没开给我们的话,在明年5月31号前收取房租费发票,都是不会纳税调增的吧?
老师您好,税务要求改24年度所得税年报,说我们费用太高,要调出一些,否则以后还会预警,请问在账上怎么处理,分录怎么写,谢谢
老师请问A公司欠B公司钱还不上,现在B公司把欠款转为股权投资A公司可以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 “1、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2、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那劳务派遣如果选择简易计征是否就不能享受加计抵减15%是吗
您好,是的,假如是简易征收了,就不能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