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年度汇算。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第一条中所称“居民个人”,是指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也就是说,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图上应是有误
如果你在年前已经计入费用或者成本,在汇算清缴之前取得这个发票,那么就不用调整了。如果你在汇算清缴之前没有取得这个发票,那么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就要调增利润。汇算清缴是次年5月份了,这个有开票日期限制吗?属于当年的已计提,但是开票日期并非当年,是次年1至5月的日期,要调增吗?
老师,红色算出来的部分,非居民个人不是不用汇算清缴吗?那为什么是次年的6.30日前,而不是次月15日前呢
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前4项所得不是不用汇算清缴吗?怎么这里还显示在次年6月30日前呢?
你好老师,请问我们公司有笔广告费没有收到发票,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就可以做费用不是,那么,我们取得的发票,必须是上年的开票日期,还是可以次年但是在汇算清缴前的日期,这个发票有什么日期嘛?还有什么别的注意事项嘛?
2)我国居民个人张某本年3月从兼职单位乙公司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40000元,本年6月从丙出版社取得一次性稿酬收入12000元,本年10月转让给丁公司专利权取得一次性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共计3000元。上述均为税前收入,且均来源于中国境内。假设不考虑增值税等因素。要求:计算张某劳务报酬所得应由乙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张某稿酬所得应由丙出版社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张某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由丁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居民个人张某次年3月1日-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要求:计算张某次年3月1日-6月31日内汇算清缴应补缴(或申请退回的个人所得税)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老师像这种的我们要怎么做账!!!当时老板直接用私户的钱打入对方私户上的,不是打这家公司公户!!!而且当时对方私户户名也不是他们公司法人,这个要怎么处理?
你好,请教一下,如果工资延后发放了,2个月发一次了。个税先申报了,跟实际发放不符,有没有关系。。怎么取数[笑哭R][笑哭R]
那图片上面画圈的部分不是汇算的意思吗
你好 你看一下表头列的名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