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简易计税法的还有哪些?

简易计税法的还有哪些?
2021-06-28 23:2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6-28 23:27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自产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 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 砖、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 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7.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8.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1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1.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12.公共女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 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13.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 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 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 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14.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15.以纳人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16.在纳人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17.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駒 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 服务。 18.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 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19.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0.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〇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 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 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头像
快账用户1735 追问 2021-06-28 23:28

这么多啊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6-28 23:28

21.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2.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23.—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24.—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25.—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 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26.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7.—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特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8.—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头像
快账用户1735 追问 2021-06-28 23:35

害,可怎么记啊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6-28 23:35

您好,死记硬背,谢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6-29 08:51

请问还有什么可以帮您

头像
快账用户1735 追问 2021-06-29 08:57

没有了,谢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6-29 09:13

好的。祝您学习愉快共同成长。假如觉得可以的话请给好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自产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 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 砖、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 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7.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8.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1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1.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12.公共女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 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13.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 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 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 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14.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15.以纳人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16.在纳人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17.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駒 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 服务。 18.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 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19.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0.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〇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 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 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021-06-28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有: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特定的应税销售行为。
2023-03-29
您好,一般纳税人如下业务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法: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7、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8、营改增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9、营改增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0、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1、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2、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13、2008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14、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5、光伏发电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   16、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17、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18、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19、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20、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2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3、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4、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2021-05-14
比如建筑业的清包工,甲供材,老项目,这就可以简易计税。
2022-08-09
一、按照5%征收率 1、出租、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财税〔2016〕36号附件2,16号公告,14号公告) 2、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68号) 3、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 4、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 5、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47号 ) 6、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 7、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8、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财税[2016]68号) 二、按照3%征收率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一般纳税人提供城市电影放映服务。(财教〔2014〕56号) 12、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财税〔2015〕97号) 1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告2015年第90号) 14、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15、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财税〔2016〕36号 附件2) 16、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财税〔2016〕36号 附件2) 17、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 附件2,财税[2016]140号) 18、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 附件2 19、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 附件2) 20、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 附件2) 21、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 附件2) 22、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财税〔2016〕36号 附件2,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23、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 附件2) 24、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5、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 26、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 27、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8、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9、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30、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32、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33、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34、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35、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6、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三、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4、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12]1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 附件2)
2021-04-16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