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没有风险主要看协议中利息费用约定是否公允,你有没有侵占公司利益。比如借款协议如果约定的利率不低于公司的贷款利率。你按时向公司支付利息,这种情况下是没有税务风险的。
我是公司的法人,向银行抵押了自己的房产申请了一笔贷款,然后贷款是放款到公司的账户,现在通过我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把钱转到我的账户,和公司的借款协议约定3年到期,请问这种方式有税务风险吗?需要交税吗?网上说要一个纳税年度还上,不然要交所得税,是不是?
我是公司的法人,向银行抵押了自己的房产申请了一笔贷款,然后贷款是放款到公司的账户,现在通过我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把钱转到我的账户,和公司的借款协议约定3年到期,请问这种方式有税务风险吗?需要交税吗?网上说要一个纳税年度还上,不然会被当分红要交所得税,是不是这样?
我们公司跟老板之间就是公司上钱不够了,老板垫,老板有时候从公司上借钱,这样来回转,每个月都是这样的,也没法签借款协议,然后今年下来老板欠公司,79万,这个是挂在应付账款借方的,这个钱老板年末要还掉吗?有没有视同股东分红,交个税的风险?
一个股东贷的款,银行那边就没有把这笔款直接打到股东的账户上,是打到我们合作项目的承包方他们公账,我公司是分包方,然后承包方因为没钱给我们工程款就给股东房产来抵工程款,现在还有两个抵房名额,承包方就把股东的贷款付到这两个私人账户上了,且备注的是工程款不是贷款,所以这种事情况下会产生个税吗
老师,请问一下,我公司是汽车贸易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但是公司不销售汽车,客户买车由我公司与客户签订代购协议,客户的首付款跟汽车按揭款直接打到我公司账户上由我公司代付车款(不是全部款,是一部份)到4S店,4S店直接开机动车发票给客户,那我公司收到按揭款后,会计分录记: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车款。支付车款时,记:其他应付款-XX车款 贷:银行存款。余下部分作为我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借:其他应付款-XX车款 贷:主营业收入 应交增值税 然后,我公司只需要交收取服务费的税就可以了,对吗?
老师,我们公司购买一项专利,次月全部卖出,请问一下,我购买专利的进项票能不能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次月(卖出)销售出去这边直接确认收入了?
朗诵选择小型微利企业是不是不用填股东分红
老师我们是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但是所得税申报,选择小型微利企业,股东就不能填了,这样正确吗
老师我们2023,5月份开业,然后第一季度季末填了0.01万元所得税表,现在汇算清缴资产总额是24.41,实际计算24.40那100元算还是不算
留底退申请表里的生产并销售销售额在哪里
)5日,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当日,收到乙公司预付合同款40万元。假定上述合同对该企业来说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且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按照专业测量师的测量结果确定履约进度。2019年 12月31日, 经专业测量师测量后,确定该项劳务的完工程度为30%。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为该项合同累计发生劳务成本21万元 (其中员工薪酬15万元,材料费用6万元),预计还将发生劳务成本49万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2)8日,甲公司自行建造的一座厂房领用了一批自产产品和一批外购原材料,所领用的自产产品的实际成本为8万元,市场售价为10万元,所领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万元,市场售价为6万元。(3)20日,销售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为80万元,增值税税率13%,款项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9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万元。
民非企业的法人垫付的日常资金挂在其他应付款,期末可以结转到非限定资产么
老师我们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还是小微企业
老师私营医院是小微企业还是小型微利企业
甲公司有关无形资产研发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自行研发的一项非专利技术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研究支出800万元,累计开发支出25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2000万元),所有款项银行存款结算。该技术2020年1月 1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5 年,直线法摊销,无残值。 资料二:2023年底,经减值测试表明该非专利技术已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1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单位:万元)
一个年度还不起,可能按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只个人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税务可能要求视同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款利息是和公司贷款利息相同的,这样可以不?每个月个人卡向公司公户转账,注明还贷款利息,这样是不是就可以规避了?
这样,我认为税务风险不大,是可以的。
一个年度内还不起,为避免视为分红,需要合理理由,这个一般怎么操作?
规避这个财税158号规定,贷款转到个人卡之后,个人卡上这笔借款,使用上比如转账给别人的时候,需要做什么操作,能规避风险?比如如何证明是用于经营,未来真被查,也有证据之类?
你向企业借款肯定有合理的理由及用途。比如因其它投资企业经营需要等等,就完全可以满足了。另外158号文说的是可以而非必须。你按时还利息,借款期限虽然超过一年,但又不是特别长,比如两三年。这种税务一般还好。
税务这个规定主要是对恶意向公司借款逃避分红纳税的人的。这些人一般连协议也没有,根本没有付利息的约定和利率,长期不还。你描述的这种情况个人感觉还好。
明白了,谢谢牛老师。 那如果我个人卡转出给别人的钱,我在备注里写上比如技术服务费之类的,是不是一种预防性的规避呢?您觉得有没有必要?或者这样备注会有别的问题吗?
这样备注还不如不备注,你是借给别人的话,这么写会认为你欠别人的钱,以后容易产生纠纷。或者其他类似的问题
不是借给别人,我是用来做其他投资,转一下手规避风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