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为什么这么问?这个问题不对哦
老师:请问一下这个知识点,承租人不区分融资还是经营租赁,要折旧,但出租人要区分,经营租赁也要折旧,那不是重复折旧了?
准则说,租赁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余值如果后续发生变化,或者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无需在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之间重分类。那么发生这些情况,我都是要做减值准备吗?都算信用减值损失吗?
不悔老师麻烦回答下, 准则说,租赁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余值如果后续发生变化,或者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无需在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之间重分类。 那么发生这些情况,我都是要做减值准备吗?都算信用减值损失吗?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需要在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之间重分类?
下列有关融资租赁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有()A.融资租赁仅与出租人有关B.出租人应分期确认融资收入C.与之相对应的是经营租赁D.承租人租期届满需返还资产E.承租人需按期支付或有租金
因为准则说,资产的寿命改变,余值改变,承租人信用风险,都不需要重分类,所以我就好奇什么时候需要重分类
您好,可以发一下具体的准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