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那您的公式有问题
老师,我们分公司收到税务局的信息,麻烦您帮我看下这个要怎么去处理呢? XXX咨询分公司: 属于没有按照一般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按照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属于挂靠而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进行独立申报的分支机构,需要提供总机构出具的挂靠并独立申报情况说明,盖公章报送给我; 二、属于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的(包括:1.属于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2.上年度总机构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3.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 4.市内跨区的二级分支机构),告知我属于哪种情形; 三、属于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告知我; 四、除以上情况之外,属于按规定需汇总申报并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汇总到总机构统一计算并从2021年第1季度开始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老师,关于企业所得税一般实行汇总纳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如果设立的是“跨省市总分机构”及“二级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应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件要求,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中,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由总机构(总公司)统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总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上面这段话中的一般实行总公司合并,与后面的但是的内容,区别是什么?
请问汇总纳税分配表,因分支机构没有营业收入,按照分配比例公式,计算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合计数不是100%,只有65%,如何处理
老师您好,想请教一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年度申报的问题,总公司在广东清远,在广州设立了分公司,但分公司没有实际业务,只是用来给广州的同事发工资买社保公积金用的,平时分公司税种有增值税及附加税、季度企业所得税都是0申报的,现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提交申报不成功,提示: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分支机构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这是什么意思呢?
总公司下面有分公司,第三季度申报时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计还有分配比例,请问怎么填
公式是按照(营业收入/各分公司营业收入和)*0.35+(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和)*0.35+(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和)*0.3这样计算不对吗?
您好,是没问题的,或者您发邮箱看下,图片信息不全
您邮箱多少?我发您。主要是我们这几个分支机构都没有营业收入,所以差了收入的35%。那是不是应该这35%的比例由总机构缴纳呢?
您好,麻烦您发送至3283972868@qq.com
已发邮箱,麻烦老师解惑,谢谢
您好,把G列数据全部/0.65即可
非常感谢老师,还想请教您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单独有一个分公司分配比例是负数,我们应该如何处理,也是按照负数分配所得税吗?是需要这家分公司退税吗?
您好,分配比例不可能是负数,负数形成原因?
我们有一家分公司资产总额是负数的,主要是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是负数,造成资产总额是负数。
您好,那是报表没重分类,重分类即可
好的,谢谢。
您好,您客气,小林非常荣幸能够给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