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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月17日,与广州万宝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分别租用位于北京路100平方米和中山路80平方米的门面作为公司销售专用卖店,协议约定,租赁期5年,租金按每平方米100元计算,北京路门面压金2000.00,中山路门面压金16000.00元11月支付半月租金和压金,从2018年12月开始,每月1日支付当月租金。人事行政部陈剑锋申请支付压金36000.00元11月北京路门面租金4545.45元,11月中山路门面租金3636.36元,增值税额818.19元,共计45000元,经审批后,出纳签发银行转账支付付款。帮我分析一下会计分录,谢谢

2021-07-24 18:5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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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4 19:24

同学您好,支付押金,借其他应收款——租房押金36000销售费用——租金8181.8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18.19贷银行存款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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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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