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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病假工资如何计算,有没有具体文件可以查依据

2021-08-05 19:1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8-05 19:34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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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30 追问 2021-08-05 19:42

1 规定的医疗期是多少天。 2 假设员工月基本工资是3000,当月请了3天假。这三天假的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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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8-05 19:52

对于医疗期期限,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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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30 追问 2021-08-05 21:24

嗯嗯,谢谢亲! 那请问第二个问题怎么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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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30 追问 2021-08-06 08:57

老师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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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8-06 09:01

这要看你们公司怎么规定,有些私营企业就是不给那三天工资的,像国营企业正常请假是不扣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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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30 追问 2021-08-06 09:39

嗯嗯,谢谢。如果是国营企业,请病假是按正常出勤的工资给,然后只是取消当月全勤奖励,是这样核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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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8-06 09:53

这个也是看企业的,我们企业还是比较宽松的,完全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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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2021-08-05
你好 各单位不一样的  一般不出勤 不给发工资 不另外扣 
2020-11-24
您好 在当地税务局官网应该可以查询到的
2021-02-21
在辽宁省内,个体户开具发票的时间与是否超过核定的定额,以及是否可以申请调低定额之间的关系,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相关的税务政策进行解释。 首先,个体降定额征收额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相关税务政策进行的税收管理措施。这是针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销售收入进行核定,以降低其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它通常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个体工商户。 关于发票开具与定额调整的具体关系,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 1.发票开具时间: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周期进行发票开具,一般为每月或每季度。具体开具时间由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 2.定额核定与调整: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定额在核定期内保持不变,但如果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如连续几个纳税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或低于定额一定幅度,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 具体到辽宁省内个体户多长时间开具发票没超过核定的定额可以申请调低定额的问题,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限制。关键在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以及这种变化是否达到了需要重新核定定额的幅度。如果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额或所得额连续几个纳税期都低于核定的定额,那么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核定定额。 至于文件依据,个体降定额征收额度的具体操作和规定通常会以当地税务机关发布的文件或公告为准。因此,建议辽宁省内的个体户直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政策信息。
2024-06-11
用人单位是必须要给员工买社保的。 《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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