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关于前面的分录老师是同意的 1:但是最后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金额是350,是否全额恢复到350老师这里持有不同的意见

麻烦懂持有待售资产的老师回答下, 持有待售资产组,固定资产100,无形资产200,商誉50 借 持有待售资产 350 贷 固定资产 100 贷 无形资产 200 贷 商誉 50 年末持有待售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180,那么 借 资产减值损失 170 贷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商誉 50 贷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 40 贷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 80 后来持有待售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40(转回的60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间分摊,商誉不得参与分摊) 借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 20 借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 40 贷 资产减值损失 60 后来持有待售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350(转回的110中的60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分摊,50不能恢复到商誉里) 借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 20 借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 40 贷 资产减值损失 60 对吗?
麻烦不悔老师请回答我下, 持有待售资产组,固定资产100,无形资产200,商誉50 借 持有待售资产 350 贷 固定资产 100 贷 无形资产 200 贷 商誉 50 年末持有待售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180,那么 借 资产减值损失 170 贷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商誉 50 贷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 40 贷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 80 后来持有待售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40(转回的60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间按比例分摊(不需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自身的可收回金额为限,商誉不得参与分摊) 借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 20 借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 40 贷 资产减值损失 60 后来持有待售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350(转回的110中的60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分摊,50不能恢复到商誉里) 借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 20 借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 40 贷 资产减值损失 60 对吗?
麻烦不悔老师请回答我下,其他老师不要接哦 持有待售资产组,固定资产100,无形资产200,商誉50 借 持有待售资产 350 贷 固定资产 100 贷 无形资产 200 贷 商誉 50 年末持有待售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180,那么 借 资产减值损失 170 贷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商誉 50 贷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 40 贷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 80 后来持有待售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40(转回的60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间按比例分摊(不需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自身的可收回金额为限,商誉不得参与分摊) 借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 20 借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 40 贷 资产减值损失 60 后来持有待售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350(转回的110中的60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分摊,50不能恢复到商誉里) 借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 20 借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 40 贷 资产减值损失 60 对吗?
老师持为什么一开始的减值(1)不是做(2)的相反会计分录,而是直接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1)借:持有待售资产 资产减值损失 贷:银行存款 减值转回 (2)借: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老师好, 这题里,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比初始确认时增加了16,难道不需要做转回处理么?(解析说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借:持有待售减值准备16 贷:资产减值损失16
老师 您好 个体工商户不开发票增值税可以零申报吗?会不会时间长了系统有预警
老师,之前暂估了一次成本费用,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账款-暂估,现在全部没有取得发票,是不是红冲原来分录,再做笔真实业务,汇算清缴的时候再调增?
现代服务*维修费的税率是多少(车辆维修)
现代服务*维修费的税率是多少
老师,10月份银行回单上面的银行手续费是248, 但收到发票是248.21, 请问我是根据发票上面的金额来录入手续费还是以银行回单金额录入?
请教一下: 公司采购的2026年的日历产品,目前库存量不小,大概率卖不出去了,或者有可能降价才能卖出去,库存量可以计提跌价准备吗?计提比例可以占库存量的多少?
刚接的账,录入期初余额,利润表为什么没有数据,本年累计数借贷方我都填了
小规模纳税人红冲去年的发票怎么做账
老师,公司成立多久以内的费用,可以计入开办费
小规模纳税人红冲去年的发票怎么做账
关于那个350老师同意同学的看法,最多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恢复到200和100
老师,最后那个是没有全额恢复的, 固定资产恢复到初始的100, 无形资产恢复到初始的200, 商誉的减值不恢复(从原来的50变到0之后,一直维持为0)
前面那个回答属于没看清
我还有一个地方不确定,减值分摊的时候,还需不需要考虑自身的可收回金额。 比如,假设固定资产如果按照比例分摊减值的话,需要分摊40,100-40=60,而假设固定资产自身的可收回金额是70,那需要以70为限,只分摊100-70=30吗? 我在准则上和应用指南上看到他们都是只说了按照比例分摊,没有提到以自身可收回金额为限
减值分摊的时候,不考虑自身的可收回金额。 因为它这个是持有代售类别,不存在继续使用确定现金流现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