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题一: (2015年)甲公司2×1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30万元(系2×13年年末应收账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甲公司2×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000万元,减值测试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00万元,减值测试后补提坏账准备1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答案】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期初余额30/15%+本期发生额100)×25%=7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75—30=45(万元) 请问:所得税税率变动时,递延所得税使用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转回期税率,该转回期是指递延所得税产生期间的次年税率还是最新变动税率呢?上题:2×13年年末应收账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2X13年税率15%,2X14年税率25%,2013年年末(201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30万元为什么没有按2014年变动的税率25%重新计算呢?
老师,答案中递延资产期末余额为什么要+资料5的100呢? 递延所得税=递延负债-递延资产吗?为什么答案是递延资产减递延负债?还有这个递延负债的期末余额怎么就起初33/25%*15?这里不明白,老师能不能一步步的列每个分录给我看看
为什么这个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的时候没有考虑期初的30,期末不是应该(30÷15%+300)×25%吗?答案直接是300×25%
为什么这个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的时候没有考虑期初的30,期末不是应该(30÷15%+300)×25%吗?答案直接是300×25%
老师,这道题的第三问,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不需要把期初的30万元折算成税率为25%的吗?为什么答案是直接用75-30?而不是75-30/15%×25%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