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有折扣你的售价就是折扣后的金额,这个并不影响计算
( 1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评价对退回部分的估计是否合理,确定其是否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入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 ( 2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评价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如果是额外的服务,是否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会计处理。 ( 3 )对于售后回购交易,评价回购安排是否属于远期安排,企业拥有回购选择权还是客户拥有回售选择权等因素,确定企业是否根据不同的安排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 请问一二三会计处理分别是怎样的?
分摊的一般原则说,合同售价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可是如果有一个单履是用余值法计算的,它的单独售价不知道,怎么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进行分摊?
收入准则说,合同售价在各单项履约义务之间按照单独售价进行分摊,我感觉这个好像太过于简单的说法了,是不是它只是针对没有合同折扣的情况?
麻烦苏老师回答一下, 单项履约义务A和B的单独售价分别为700和500,C用余值法。合同售价为1000。合同折扣跟A和B有关。 先按照单独售价分摊给A700,给B500,然后合同折扣是700+500-1000=200,分摊给A:116.67,给B:83.33,C用余值法求,C分摊的金额是0 对吗? 我不太确定第一步, 第一步是先按照700:500的相对比例分摊那个1000? 还是先给A700,给B500? 我个人觉得应该是后者,如果按照700:500的比例分摊的话,就默认合同折扣跟这两个都有关系了,但是不一定的,合同折扣不一定跟所有的单项履约义务有关系
按照准则这句话,那不就是默认合同折扣跟所有的单项履约义务有关系了吗? 比如合同售价是1000,单项履约义务A的单独售价是1200,单项履约义务B的单独售价是800,那么合同售价按照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去分摊,A分摊到600,B分摊到400,也就是说1200+800-1000=1000的合同折扣就默认跟A和B都有关系了
老师,请问个体工商户开票金额长期超过限额,被强制查账征收后,增值税这块的交税会有什么变化吗? 以前是核定征收按1.2%减半征收的,现在是查账征收,增值税这块会有变化吗
只看财务报表,怎么可以看出当期的增值税需要缴纳多少?
老师,如果我提供咨询服务,有一个支付宝账户,客户打款到支付宝账户,应该怎么做分录?
老师27题这个需要算6月份的摊销吗
老师,去年从4月开始就改帐了,利润表有一点差异。这种情况,用不用把所有的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表也都改过来啊
对方公司股东以个人名义付款到我公司公户,可以给对方开具公司抬头的普票吗?
老师别的小规模公司老是会开专票的成本票给我们公司 ,我们也是小规模公司,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为什么最后要减20,收到现金股利不应该加20吗
老师 晚上好 对于以下问题 真诚的求解答 报销总结 1️⃣交通费vs差旅费 1.因出差产生的市内外打车费计入—差旅费 2.非出差而产生的市内外打车费计入—交通费 3.准备出差从市内出发地打车到市内高铁站打车费计入—差旅费 4.出差回来从市内的高铁站打车到市内回公司计入—差旅费 备注:3和4是因为出差还没有到公司报备完。还是在出差。所以尽管在市内打车是在出差出发路上和出差回来路上打车费均计入—差旅费 2️⃣住宿费 1.因出差产生的市内外的住宿费计入—差旅费 2.非出差产生的市内外的住宿费(业务需要产生的)计入—业务招待费
老师,我们2023年自己代开了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发票,但是这人其实是中间商,我们自己开是不合法的,现在税务要求红冲发票,并且从2023年做更正申报,这样要求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