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契税法,2021年9月1号开始实施
契税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契税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有没有出台最新的契税法
税务机关认为,契税,成交,价格等于增值税专票注明价款,而纳税人认为七说成交价格等于增值税销售额,税企双方谁的观点符合税法规定,你认为正在税法角度,关于契税正确的观点是什么?包括记忆征契税的成交价,契税show额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增值税,契税岁差风险应如何识别应对
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不是包括地价款跟契税吗,为什么没有加契税算销售税额时
国务院最新个税有关专项扣除标准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的印花税怎么申报
你好,该贴涉及对我司金财控股抹黑,我司要求立即删除,否则不排除对你提起公告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是加油站一般纳税人,我刚接收这边财务,我看了下原来会计申报的增值税,想问问以前申报加油站申报表,有 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 跟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吗?这俩个表是现在9月申报新增加的还是原来就有呢?
老师你好,请问您一个成本核算的问题, 公司是制造业,采购原矿石,进入水洗车间产出半成品大块、颗粒,二料大块、颗粒,废料及粉尘,半成品及二料进入制砂车间,得出石英砂及粉尘,石英砂在进入色选车间,得出成品及粉尘, 粉尘和废料,都卖不上价钱,二料也会低于采购原矿石的价出售, 请问老师,成本该怎么核算?
老师你好!电动机属那种固定资产呢
老师,我想问下收到固定资产罚款,怎么入账,固定资产按照原值入帐吗?
老师好,社保缴满15年了课退休,需要满足那些条件啦
请问老师,现在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写什么
老师,财务报表季度报利润表里面的本期金额是导出的利润表的本年累计金额吧?
你好老师 我这个月的收入是64421.3 是不是应交税费64421.3*0.13=8374但是我科目余额表表上应交税费是7411 是哪里的问题
和以前的契税法有什么不一样呢
比如 关于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无论是1997年10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简称《契税暂行条例》)还是自9月1日开始施行的《契税法》,均规定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天)”。 但是,对于纳税人缴纳契税的期限(契税纳税期限),新施行的《契税法》改变了《契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实务中,契税纳税期限规定的这一重大变化,也引起了广大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高度关注。 《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对纳税期限的规定: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契税法》第十条对于纳税期限的规定为: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从上可见,对于契税的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期限的规定,《契税法》第十条与《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两相比较,是有重大改变的。《契税暂行条例》是将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的期限与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期限分开规定,即,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应当进行纳税申报;而缴纳税款的期限则是由征收机关对单个纳税人具体核定,在核定的期限内缴税。《契税法》将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期限和税款缴纳期限合二为一,既未硬性规定必须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几日内办理纳税申报,也不再由征收机关核定具体的税款缴纳期限,而是按照“先税后证”的原则规定了“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这个总的底线期限,纳税人只需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完成契税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以及产权转移后的权属登记即可。例如,刘先生在2021年7月10日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住房一套,同时约定2021年12月20日至31日期间办理权属转移手续。按照《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刘先生于7月15日办理了契税的纳税申报,负责征收契税的税务机关核定其纳税期限为15日之内,则刘先生应在7月30日之前缴纳契税,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张女士在2021年9月1日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一套住房,同时约定2021年12月20日至31日期间办理权属转移手续。按照《契税法》的相关规定,张女士无需先在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签订后几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只需在12月20日至31日期间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时,一并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手续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