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5月2日,预收A公司定金10万元,已送存银行。 (2)5月5日,从B公司购入一批原材料2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设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 (3)5月10日向A公司发出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额6.5万元。余额已收回。 (4)5月11日支付给B公司购货款。 (5)5月25日,从C公司购入工程物资一批用于自建厂房,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甲公司开具面值226万元、为期3个月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予以支付,因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支付手续费2万元。假定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取得资产时进行一次抵扣。(6)5月28日,厂房建造领用工程物资180万元。 (7)5月31日,甲公司此前开具的一张商业承兑汇票到期,甲公司无力支付票据款。
编制以上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第二个呢
借,原材料20 应交税费2.6 贷,应付帐款22.6 借,银行存款46.5 预收账款1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 应交税费6.5 借,应付帐款22.6 贷,银行存款22.6-20×2% 财务费用20×2% 借,工程物资200 应交税费26 贷,应付票据226 借,在建工程180 贷,工程物资180 借,应付票据226 贷,应付帐款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