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实际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经营期的累计销售额计算。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照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
我们企业享受技术服务,增值税加计抵减10%政策。技术服务业务占全部销售额的50%才可以享受加计抵减。7月发生了一笔销售货物的业务,导致2020技术服务的占比是42%,请问7月报税还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吗?技术服务和全部销售额的占比,是按去年的计算,还是按今年的。不太懂这个占比的销售额是怎么计算。
请问怎样确定这个啊? ①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来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 ②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的具体范
老师好 咨询下 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行业的企业,就是取得四个服务行业的销售额占其总体销售额(服务销售额 其他销售额【如销售货物的销售额等】)的比例超过50%,才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 这个50%的占比是指全年收入占比,还是按月收入的占比? 比如2020年1月成立的,是按照2020年全年的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全年收入合计数来算吗? 那如果2020年7月成立的呢,是按照2020年7-12月(6个月)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2020年7-12月(6个月)总收入合计数来算吗?还是按照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总收入合计数来算? 麻烦老师解答下
老师好,2019年 39号文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财税〔2016〕36号文中的 现代服务中包含商务辅助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包含物业管理。 请问老师,物业公司从2022年1月起适用进项税加计抵减的政策吗?谢谢!
老师,你好,2018年11月成立的企业,用于判断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销售额占比计算期可以算2021年全年吗?如果21年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占比 超过全年收入50%,是不是就满足加计抵减政策呢‘’
老师好,我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的门诊,假如本月销售如图片所示,请问增值税减免表应该如何填写呢?谢谢
老师好,发工资的时候,需要去哪里录入工资表?是交社保的那里录入每个人的工资表并提交吗?课程里面好像没有讲。
请问,公司怎么实交到位。可以借实收资本贷其他应收款吗?其他应收款余额比较大。
物流公司被评为c有什么办法尽快升为B
物流公司被评为c能参加企业招投标吗
公司讲一台车销售了,怎么做分录?
2024年购置500万元以下的的固定资产当时一次性进成本了没进固定资产科目请问所得税汇算时怎么处理
老师,旅行社的税,报税,跟别的不一样吗?难道
老师,好比我有10个库存商品。我产生了销售,确认收入,然后就要结转成本,库存就减少了,那么我要把这次收入作为预收我就不用结转成本,库存在账上就不用减少了。但实际库存少了。所以是不是做预收会比确认收入的账上库存数量结存多?
董老师 在线吗?想咨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