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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在网上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的一些方法: 成立A公司,有A公司做GP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员工做LP,成立合同企业B企业。“钱权分离”。 有A公司做GP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管理层做LP,成立合伙企业C企业,“股权激励”。 ABC成立主体公司,再去控股其他有限公司A B C D等,为什么不直接有合伙企业去控制其他有限公司,而是有ABC成立的主体公司去控制呢? 这个在税法的角度来讲是否起到节税的作用也,还是说这种方式只是公司的一些股权激励呢

2021-10-08 22:5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0-09 01:51

同学你好,没太明白你说的架构,一般的做法是核心股东成立gp合伙企业,然后该gp合伙企业作为执行合伙人与员工高管lp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再用该有限合伙企业控股企业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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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593 追问 2021-10-09 08:28

有点像蚂蚁金服 云铂做gp,这种模式,站在税务的角度来看是否起到节税左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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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0-09 08:59

这种股权结构目的不是为了节税,相反这种反而会造成双重纳税,税务成本增加,这种多重架构的好处是让员工成为股东的同时也让他们没有决策权,基本只享受分红,另外多重架构有利于规避合伙企业无限连带责任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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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593 追问 2021-10-09 09:44

这种股权架构模式 造成哪些双重节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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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0-09 09:57

集团公司产生利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分配给有限合伙企业后,有限合伙企业又要交个人所得税,继续分配给gp公司,gp公司还要交一次个税,这里如果是股东直接控股集团公司,则不需要交两次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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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593 追问 2021-10-09 10:12

GP 作为有限公司不是个人独资怎么还要缴纳所得税也 这个不是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以股东直接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在控股其他公司,股东直接控股的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再按持股比例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是不是也可以不进行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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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0-09 10:17

gp公司是交个人所得税,其经过三重控制,肯定会多重缴税,你说的这个方法,所有的股东都是有决策权的,虽然股权比例不高,但每次股东大会都要考虑每个员工的意见,显然本末倒置,而员工成为有限合伙人,除非是合并分立等情况,员工是没有决策权的,一般的股东大会不需要考虑员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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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593 追问 2021-10-09 15:39

如果说有限合伙企业控股的其他公司,这一年都是属于亏损状态,有限合伙企业年底就没有按照持股比例上交经营所得的个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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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10-09 15:40

是的,亏损就不用交经营所得个税了,这点跟企业所得税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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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没太明白你说的架构,一般的做法是核心股东成立gp合伙企业,然后该gp合伙企业作为执行合伙人与员工高管lp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再用该有限合伙企业控股企业集团公司
2021-10-09
同学你好 转让股权的时候要交税的 2.缴纳所得税和印花税
2021-04-14
你好;  这个是你们内部的股权激励的话; 不用和章程一致的 ;  你们私下去  约定协议即可  
2023-03-20
你好,你这里A属于转让自己所持有股权。 这部分出售利润需要缴纳所得税。 汇算时候按权益资产投资收益处理填写。
2022-05-24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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